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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百余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遭「误砍」,政府回应引发公众质疑

2024-01-02三农

前言

近日,广东肇庆威整镇天竺坑村发生一起涉及百余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的事件。 村民反映,有人打着治理病虫害的名义,对村里后山的林木进行大肆砍伐。这片山林属于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

从现场图片可以看出,相比其他区域,被砍区域山顶已经大面积裸露,树木所剩无几。不仅松树等「有害树种」被砍,荷树、香樟树等品类也几乎被砍光。 据悉,被砍伐的树木中,还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油樟。 这无疑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令人不解的是,对此事的解释,当地政府仅仅定性为「林业局请来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误砍」。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树木明显不是全部「患病」,政府为何不回应是在「清理患病树木」,而是直接以「误砍」来划清责任?

此事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即便真的是「误砍」,砍伐面积之大、后果之严重,怎会没有相应的处罚?政府的简单带过是否有违公平法治?

上海一老伯「修理」自家香樟树被重罚,与小区物业「修剪」形成反差

2021年,上海一起老伯「砍伐」私人栽种香樟树的事件也曾引发关注。 这名老伯觉得香樟树树冠遮阳太严重,将其「修理」至只剩1.6米高的树干。这一行为被认定为「砍伐」。

然而事发地所在小区,物业对150多棵行道树进行的「砍头式」修剪,仅被定性为「过度修剪」,罚款远远低于老伯。 公众质疑物业的行为与老伯有何不同?政府的回应是,「砍伐」的标准没有具体法条,从「社会常理」判断即可。

这样的回应无疑加重了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为何没有明确法条作为依据?为何物业和普通百姓受到的处置判断标准明显不一致?

两起事件反映出环境资源管理执法存在的问题

综上两起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在环境资源管理方面的执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法规标准不统一,从上海老伯修树和肇庆误伐林木两个案例来看,是否构成「砍伐」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 它容易受到主体身份和其他不相干因素的影响,导致执法存在选择性。

对后果的重视不够,罚则太轻,就算承认是「误砍」,肇庆生态公益林被大面积破坏也是事实。 类似事件后果严重,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但政府的简单带过和轻罚无疑鼓励了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信息公开不足,增加公众猜测,在两个案例中,有关部门都没有及时公布案件调查和处理的详细信息。 这无形中增加了公众的猜测,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加强环境资源管理执法,维护法治公信力

那如何改进现有问题,加强环境资源管理执法,维护法治公信力?以下几点建议值得考虑:

制定统一、明确的法规标准

无论是对自然人还是法人,环境资源「砍伐」「修剪」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必须统一和明确,防止现有制度漏洞被刻意利用。

严格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现有的轻微罚款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必须保证不同主体面对同类问题承担同等责任,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主动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主动公开案件调查和处理的全过程,是政府部门赢得公众信任的必由之路。 也有助于公众对案件理解,减少猜测。

结语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理应高度重视环境资源管理执法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上述法规、处罚和信息公开等方面长期以来的弊端。

只有坚持事实为依据、法治为准绳,执法体系才能不偏不倚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不仅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建立,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守护山水林田湖草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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