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7日电 7日,力鼎光电及公司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因未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后续计划措施,且未就募投项目延期及时履行决策程序。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24年4月16日,力鼎光电披露公告称,受近年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12月。上述项目原定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约2.9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仅1.6亿元,但公司迟至2024年4月13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上交所认为,力鼎光电未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后续计划措施,且未就募投项目延期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董秘吴泓越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其所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 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泓越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力鼎光电成立于2002年9月,公司产品覆盖微光夜视、红外光学、计算机视觉、视讯会议、智能家居、无人机、运动DV、车载电子、TOF、投影光学、AR/VR、观瞄光学和安防监控等领域,同时也在流式细胞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广域婴幼儿眼底相机、免散瞳眼底、雾视屏、医疗头灯等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新的领域不断有光学产品量产。另外也在激光雷达、机器人、激光照明、激光精密测量和高功率激光器件等激光高精密光学领域有产品不断量产。
业绩方面,力鼎光电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1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0.32万元,同比增长14.4%。
二级市场上,力鼎光电7日收涨2.11%报15.48元,总市值6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