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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今天过得怎么样?

2024-07-17三农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多数农村家庭只生育一个子女,也就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2024年的今天,多数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已经长大,成家立业,今天过得怎么样?

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正在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留守农村赡养父母,就不能获取足够的物质生活保障;外出打工来实现农村家庭的物质生活保障,就不能留守农村赡养父母。

如果是多个子女的家庭,赡养父母和外出获取物质保障的压力会被多个子女分担,但是独生子女所面临的问题很现实,又很无奈。看似父母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少,但子女长大成人后的家庭生活却面临巨大的挑战。

举例:双独生子女家庭结合,1+1等于4,。

同村独女户刘叔家的女儿,打工期间谈了外地的对象,家里自然是不同意远嫁的,最终只能是棒打鸳鸯,后来刘叔家的女儿和隔壁县农村的小李结为夫妻,小李是独生子家庭。

一对新人承担两对老人的赡养问题,想出去打工因为担心两对老人的身体问题,不敢去;种地的收入又明显不够家庭生活的开支;小两口只能无奈在当地做一些小生意和种地,时间比较自由,可以同时兼顾两对老人的养老问题,但生育一双儿女后,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增加。

去年小李的父亲生病住院,小李只能暂停做生意,妻子照顾一双儿女,小李陪同住院,经济上入不敷出,但也只能尽力维持;今年刘叔心脏不舒服需要做搭桥手术,小两口又只能到处找亲朋筹钱,生意干脆不做了,只剩下种地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孤立无援。

举例:聂飞,39岁,独生子,未婚。

聂飞,家中独子,但一直没有找到婚姻伴侣,前些年一直在外地打工,错过了农村最佳的婚育年龄,如今回到农村,本身农村属于「男多女少」的环境,他人介绍了几个二婚甚至三婚的女人给聂飞,但却一直没有谈成,逐渐没人给聂飞介绍对象。

聂飞的父母一直盼望着抱孙子,但聂飞的婚事迟迟定不下来,39岁,聂飞已经决定独自一人过日子,放弃了对婚姻的幻想,未来只为父母养老送终,至于自己,形单影只过下去吧。

举例三:独生子女上大学。

老杨两口子只生育了一个女儿,女儿很争气,学习很好,考到了西安一所好大学,大学毕业,女儿在西安谈了对象,老杨两口子为了女儿和女婿的日子,给孩子们凑了买房的首付钱,现在偶尔去西安带孙子,大多数时间,老两口生活在农村。

老杨两口子不愿意常住西安,怕给女儿女婿添负担,再说了女儿毕竟嫁人了,有公婆在,作为岳父岳母长期与女儿女婿住着,难免会存在摩擦和争执,为了避嫌,老杨两口子更愿意生活在农村。

女儿女婿过节会回来农村探望,多数时候只是吃顿饭就匆匆赶回西安。

农村老人觉得: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长大成人后负担过重是事实,现在政策放宽了,年轻人多生育子女,将来子女长大成人后的负担会小一些,但是目前养育多个子女的生活经济压力又比较高,到底是生还是不生,谁也说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