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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6300个行政村「入编」了!2024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3亿元落实→

2024-06-02三农

5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统筹资源要素保障助推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介绍广西统筹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所取得的成绩。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政策体系保障方面,广西先后出台文件,明确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降低设施农业用地成本、维护乡村产业主体合法权益等措施,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政策属全国首创。在地方立法上,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西土地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村庄规划可作为农用地转用审批的依据,并增加保护耕地和种植粮食激励措施,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在村庄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方面,广西加快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探索推广「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多方协同」的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村庄规划编制费用由平均每个行政村33万元降低至17万元。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6300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仅2024年就协调落实1.93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村庄规划编制。

在确保乡村振兴建设用地方面,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单列下达33个原国家贫困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98万亩,并要求各设区市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计划指标,保障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同时,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地、园地、林地、工矿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2023年完成5021.08亩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

在资金项目支持方面,2023年统筹近68.7亿元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其中,通过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为脱贫攻坚后续扶持和乡村振兴筹措资金56.93亿元;持续推进砂石土「净采矿权」出让,2023年出让「净采矿权」36宗,成交金额43.22亿元,直接服务于乡村振兴3.25亿元;在46个县(市、区)273个行政村(社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2个,试点面积达467.55万亩,下达奖补资金5.54亿元。

此外,广西还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资金2.975亿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项目128个,受益人口6.4万人。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监测预警设备安装2970处。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刚才介绍中提到,去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助力乡村振兴的系列政策文件,请问具体有哪些文件,提出了哪些创新性政策措施?

答:除了刚才发布词中提到的两个文件,我厅还出台【关于做好涉及国有农林场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和【广西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这些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是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探索推广低成本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多快好省」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充分保障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明确村庄规划规模以县域为单元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鼓励各地探索通过空间腾挪盘活利用村庄用地。

二是规范规划许可管理。明确暂时没有村庄规划覆盖、但农民急需进行住宅建设的,可制定「通则式」规划管控规定,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其他乡村振兴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编制其他类型详细规划,作为出具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对部分农村小型公用公服设施等,在一定情形下允许免于办理规划许可。

三是降低设施农业用地成本。对用地规模不超5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超1000平方米的小型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实行简易备案方式;村庄用地范围内建设简易棚房用于设施农业的,免于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支持探索设施农用地确权登记。

四是维护乡村产业主体合法权益。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建设用地自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办企业的,在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后,可由村集体或合作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建设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均认定为建设用地,经公告群众无意见、符合规划用途的,市县可依法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审批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是明确涉及国有农林场规划用地规则。各地可以根据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结合实际选择编制涉及国有农林场完整版详细规划、简易版详细规划、涉及国有农林场版村庄规划或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经依法审批后,可作为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问:广西采取了哪些举措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助力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答: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近年来,我厅先后出台了系列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政策和技术文件,为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指引。

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目标和效果为导向,针对乡村产业用地布局、乡村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村庄规划地位作用等问题,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针对村庄规划编制中数据资料收集整理难、编制费用偏高、群众参与度不足、成果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探索出台了一批创新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分级分类明确了应纳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纳入村庄规划保障的乡村振兴用地类型和布局要求。

二是明确在不突破第三次国土调查及规划基期年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通过实行「增加空间与腾退空间」相挂钩机制,有效盘活、释放现状村庄建设用地内部空间和存量用地,破解乡村振兴用地难题。

三是明确村庄规划可作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并写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四是通过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和构建多方协同的规划编制协调推进机制,缓解各地规划编制费用保障等难题,提高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效能。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各方对村庄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村庄规划各方参与面,增强村庄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问: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如何统筹资源要素保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答:日前,我厅已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用好用足政策工具,不断提升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健全「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增强村庄规划引领效能,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三是加强土地要素精准配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倾斜,继续按每县600亩单列33个原国家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探索乡村多元化供地模式,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四是持续推动资源开发反哺乡村振兴,积极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筹措乡村振兴资金,引导矿产资源开发服务支持乡村振兴。

五是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支持力度,释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活力。

六是加大便民利民惠民力度,深化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对乡村振兴的服务保障。

同时,为推进自然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我厅还会同自治区党委农办,制定印发【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方案(2024—2026年)】,在全区遴选出首批12个县(市、区)开展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成立自治区工作指导组,深入指导和推动先行推进县(市、区)灵活运用【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力争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取得一批可感可及的实效,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保障一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选树一批典型案例,为各地运用自然资源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借鉴,进而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