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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回村定居,满足三个条件也能申请宅基地建房

2024-06-02三农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城打拼,许多人在城里买了车和房。然而,退休后,他们常常怀念起农村生活的惬意。为帮助这些退休人员实现返乡定居的梦想,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返乡定居实施方案」,鼓励城镇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为农村发展贡献高级人才和知识经验。

不少退休人员来自农村及小县城、乡镇,退休后渴望回到原始出生地或长久居住地养老,以满足叶落归根、重返田园的精神愿望。然而,退休后在农村建房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实现的。你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行:

一、将户籍迁回农村

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其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居住建房。

2.父母健在,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

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享有继承权,并有权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这意味着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在继承时需要遵守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居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福利性质,通常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虽然农村房产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老人健在时,以老人名义重建宅基地上的房屋没有问题,但如果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就不再属于家庭财产,重新建房会面临政策障碍。

三、政策引导下的退休干部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促进人才、资金和技术回流乡村。【方案】为一些希望返乡养老的退休人员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允许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返乡人员与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以解决返乡人员的居住问题。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保护城镇居民和工商资本租赁农房居住或经营的合法权益,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可另行约定。

基于这些法律法规,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在去年8月14日答复省政协委员关于「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购买宅基地、重建或建设房屋」的建议时表示,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同时,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义乌市探索了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在优先考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前提下,对于确需利用的宅基地,允许按村级组织确定的比例安置,安置比例不得超过1:1,建筑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 退休人员返乡不仅是为了养老,还可以为农村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农村的发展需要人才,返乡退休人员可以填补人才缺口,促进农村快速发展。随着农业、工业和农村旅游的不断发展,各项技术和知识的需求增加,返乡退休人员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经验、专业技能、资金实力和广泛人脉资源,为农村带来更多发展机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