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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对不对?很多人都说不清楚明白,答案有了

2024-10-26三农

在广大农村,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家里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己的,就像一个私有物体一样,都认为是自己家里的私有财产。

因此,这些人认为,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这种说法对不对?这话也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

说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原因是村子里的集体土地,在1982年以后是按当时家庭的人口,平均分配到户,由农户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第一次延期15年不变,第二延期30年不变,现在已经快到延包期了,马上进行第三轮延包期。

这些承包土地由农民来耕种,承包期已达到了45年了,每一个家庭仍然是耕种自己原来的那块承包土地,国家还要继续延长承包期,因此,就认识农村土地就是农民自己的。

其实,这种说法是有局限性的,是站在农民自己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这两个方面说的,并不是很全面的说法,所以,农民站在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这两个方面,土地是农民自己的,这没错,若是站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方面来说,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则说土地是农民的就站不住脚,是一种错误的认为,是一种错误的说法。

何为集体所有制?我国的所有制分三种,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制,不存在有私有土地。

农民是村集体的成员,是村集体的一分子,土地是村集体的,同时也是农民的,这种逻辑关系是正确的,所以说,站在某些角度来说,农村土地是农民的,这种说法是对的,是相对而言的。

大家都知道,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法,把土地分为三种基本属性,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使用权。

因此,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是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也就是说,农村土地不是私人家庭财产,农民耕种的土地所有权并不是某一个农民的,而是全体村民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弄清楚,是农村土地的根本属性。

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民只有共同所有的权利,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是承包土地的农民所拥有。

土地承包权是本村村民拥有的合法权益,非村集体成员并不享受这种权利,是法律固定下来的权益。

而土地的经营使用权,是由农户自己来决定的,承包农户既可以自己来经营使用土地,也可以把土地出租,收取土地租金,让他人来经营使用。

但是,农民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土地不能买卖,土地是全体村民共有的,即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有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这两种权益在承包期内有效,过期没有确权的土地就失去了这两种权益。

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即土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承包权归确权的承包者,经营使用权归属实际经营者。

国家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由经县市级政府土地管理方面批准,依法给村集体和土地承包权农户以及经营者,赔偿法律规定的经济费用,征地单位应该先赔后用,不能强行征地。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