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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4-10-20股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17日,文一科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文一科技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8日、10月16日、10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司控股股东三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真商业与合肥创新投于2024年10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按照该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与条件,三佳集团及瑞真商业将合计向合肥创新投转让其持有本公司2699.39万股普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04%)及该等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育、罗其芳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其均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文一科技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文一科技还将面临股民维权。

文一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0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文一科技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7条,专利信息222条,著作权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