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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股民索赔案法院已进行损失鉴定,索赔仍在征集

2024-01-08股票

永安林业(000663)股民索赔案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鉴定,索赔仍在征集中

2021年8月24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安林业,证券代码:00066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证监会决定: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永安林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二)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相关事项对2017年度的影响,福建森源与永安森源上述事项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56,817,239.24元,虚增营业成本16,878,020.15元,虚增净利润 27,436,740.1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38.49%。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永安林业(000663)股民索赔条件: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 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9日 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查找号「 上海律师王金龙 」并保持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