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9月6日,联泰环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
经查明,联泰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联泰环保的关联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任联泰环保副董事长黄婉茹是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持有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60%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得成投资日常经营及重要决策工作。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是联泰环保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的控股公司。根据2005年修订、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黄婉茹、得成投资、达濠市政为联泰环保案涉期间的关联人。
二、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至2023年1月,黄婉茹组织、指使联泰环保总经理张荣、财务总监杨基华等人,通过第三方将联泰环保的资金转至得成投资、达濠市政等关联方,由黄婉茹统筹调配用于关联公司生产经营、偿还银行贷款和偿还个人欠款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发生额11.18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4%;2023年1月累计发生额3.7亿元,占联泰环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22日,前述11.18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截至2023年3月30日,前述3.7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
三、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联泰环保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4.68亿元,占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5.7%;联泰环保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8.3亿元,遗漏披露2.88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联泰环保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联泰环保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6月20日,联泰环保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年报信息监管工作函,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中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8.3亿元,截止回复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该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涉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相关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合考虑占用资金已归还,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决定:一、对联泰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二、对黄婉茹给予警告,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黄建勲、张荣、杨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四、对林锦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五、对杨魁俊、余庆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联泰环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联泰环保参与招投标项目130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7条,专利信息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