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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召开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亿元回购议案获通过

2024-03-18股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15日,大参林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参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发出,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其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单位为茂名子公司,被告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目前,该案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中。

随后,大参林又发布了补充公告,称柯金龙在2023年8月受到刑事拘留处置,但公司错误地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公司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公告。

对于该事项,上海市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注册资本11.39亿元,超过了99%的广东省同行,实缴资本3.49亿元,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定向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