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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态,将严打「不当得利」,其中包含哪些违规行为?

2024-07-11股票

最近监管部门也是动作频频,做了多次的表态和谈话,各类权威媒体也做了仔细的展开阐述。不过很多股市投资者却有些疑惑,为何监管表态不是准确的表达,而是一些意义不明的说明呢?其实这才是最大的深意,符合我们的文化,也保证了未来各种可能的执法程度。

在公布暂停转融券业务之时,证监会也进一步进行表态,将维护制度公平性和提升市场内在稳定性,放在突出工作位置。为此特别指出,对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打击,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何为「不当套利」?这个定义好难下,不过这才是未来,监管部门灵活处罚违规违法机构和个人的重要定性依据。如果理解这句话的定义也很简单,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一句话,事出反常必为妖。那么套到A股市场,如果没有合理的逻辑论证,以及符合投资常理的买卖行为,如果最终渔利成功,那么在一定程度,就属于属于不当套利。

目前呼声最大的「转融通和转融券业务」,为何民众觉得应该被停止,因为散户投资者觉得不公平,变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一些基金「不当牟利」的最佳工具。

一、如果是公募基金,将手中的券借出牟利,赚取所谓的利息,而且这笔收入不是给到投资者所在的基金,而是收入自己囊中。这会是公平吗?

推测对方借券的目的,就是未来需要卖空牟利,利用股票价格下跌来赚钱。而公募基金假如也判断未来会价格下跌,他为什么还要将属于投资者的券借出呢?完全可以先行卖掉,这样也可以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了蝇头小利而损害投资者利益,也是不公平。

利息收入到公募基金公司的账中,但是价格下跌的亏损却需要投资者来承受,如果未来被查处,就可以被监管部门定义为「不当牟利」,就可以依次给与各种处罚。

二、如果是限售股的上市公司股东或者是获得配股的战略投资者,将手中的券借出牟利,赚取利息或者未来价格差价,进行跨期的保利操作。其实这就是突破了限售管理规定,等于提前锁定利润,提前卖出了股票,这对于投资者公平吗?

那么此时再去理解,最近在救市时,国家队每天几百上千亿的买入,为何汹涌卖出的股票为什么还那么多呢?那么谁在卖?有一部分肯定是转融通的基金。现在虽然暂停转融券业务,看起来是一个利好。但其实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进步,并没有解决证券市场结构性的问题。

德先生反复建议:有时候病重要用狠药,如果出台了,暂停转融券和转融通业务,出台了个人投资者t+0机构投资者t+3的新规,出台了对于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举动,有可能整个证券市场真会变成另外一个模样。

看看消息公布之后,A股仅仅小幅高开,就明白「一点点添油」策略,是不能解决彻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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