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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股东减持5.45%股份套现1.5亿余,第三次触犯为何不立案

2024-02-04股票

这是一个A股市场上赤裸裸地收割「韭菜」(股民)的典型「标本」。

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沙正勇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 2024 〕2 0022),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城地香江」603887)股东沙正勇予以监管警示。

函件称,经查明,截至2019 年5 月8日,城地香江股东沙正勇持有 29,653,994 股公司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1.53%。2022 年 12 月12 日、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15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沙正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6,622,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达 3.69%;2023年 12 月 6 日,沙正勇继续减持 5,790,000 股,比例为 1.28%。至此,沙正勇累计持股变动达 5.45%,但未在持股比例变动 5%时停止买卖。其中,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 0.48%,主动减持比例为 4.97%。

以此计算,在减持城地香江5.45%的股份后,沙正勇套现1.5亿以上,同时又仅收获了一个监管警示。

那父财经梳理发现,这是沙正勇第三次收到的监管警示,其背后掩藏的不仅是城地香江及相关责任人曾经更多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不及时、未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等而且还有老套路的「割韭菜」模式。

多次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及违规

连续三年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及相关违规,暴露出城地香江的主观蓄意。

2021年12月31日,城地香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8号)、【关于对陈伟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9号)、【关于对谢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60号)、【关于对王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61号)、【关于对沙正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62号)。

具体原由,因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

2022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12号),认定:公司未在发行股份相关报告书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违规行为。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城地香江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东、时任董事会秘书陈伟民、时任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王琦、公司股东沙正勇予以监管警示。

2022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东、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065号),认定: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代付个人所得税,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还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自然人也未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损害了公司利益。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城地香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东,关联方谢曙东、刘国锋、谢益飞,时任财务总监王琦,时任董事会秘书裘爽予以监管警示。

现行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以及有过错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违规的信息披露,其后果不仅会破坏上市公司诚信形象、打击投资者信心,还常常与内幕交易违规行为相关,一些股东或个人会利用不正当的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或股价操纵,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城地香江是否该对号入座了呢?

「割韭菜」模式:业绩预亏和拟计提商誉减值

主观蓄意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及相关违规后,城地香江再开启「割韭菜」模式。

2022年1月,城地香江先后两次收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随即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亏和拟计提商誉减值公告。

据资料,截至2022年1月19日收盘,城地香江A股收盘价为10.05元/股,公司A股股票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公司已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83.52%,业绩存在较大下滑。同时,公司正在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可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预计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8日,城地香江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及【关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示性公告】对股价造成了较大波动。根据已披露的公告: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5,000万元至65,0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万元至-6,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000万元至-62,000万元。

随后,公司股价由11.48元快速下跌至最低7.43元,同时,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城地香江「城地转债」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至此,二级市场和债券投资者赤裸裸地被「割韭菜」。

那父财经的梳理还发现,城地香江并购香江科技前后的2018-2020年间,公司股价由7元涨至29元。2020年8月以后,公司股价由涨转跌且长期走弱,2021年11月跌至7元以下。

类似的「割韭菜」模式再次上演。

2024年1月30日,城地香江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称,公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为-6.56亿元至-4.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5亿元至-5.36亿元。

公告指出,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包括桩基业务业绩下降、业务结构调整、商誉减值以及其他因素。同时,公司正在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加速向互联网数据中心企业转型,但此过程中也面临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对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8亿元-5.52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11.9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预计计提利息6196.0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操作是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沙正勇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的前一天启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