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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超2.6億!解析三大營運商齊推數據資產入表,影響幾何

2024-09-01科技

距離財政部釋出的【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正式實施已過去了八個月,數據資產入表或成新的行業賽道。

2024年半年報無疑是觀察入表成果的一個重要視窗。據報道,截至8月29日,至少已有20家上市公司在半年報中披露了數據資產,涉及金額約 3.77億元。南都記者註意到,這一數據遠遠超過了一季報披露的數據資產價值整體規模,且在半年報中加入入表大軍的企業更加多元,數據資產入表正穩步推進。

入表規模和主體擴大的同時,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各類問題仍不容忽視。部份公司在披露數據資產入表情況後,又刪減或調整相關計畫和數據;有些企業混淆數據資源與數據資產的概念和內容;入表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的企業缺少統一的法律規範指引……

8月28日至30日,由國家數據局主辦的2024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行。在29日舉行的數據交易生態大會交流活動現場,中國電子雲數據資產營運業務負責人趙爍接受南都記者專訪,就上述問題展開探討。

三大營運商入表的數據資產占其總量比例小

南都:距離【暫行規定】正式實施已過去了八個月,你如何看待這段時間數據 資產 入表的進展情況和變化趨勢?

趙爍: 首先,總體成效是很顯著的,不僅實作了從0到1的突破,還在持續推進中。我認為,數據資產入表是中國財政體系主導開展的一次數據資產化探索。從企業自身經營和發展角度來看,透過入表這一業務盤點企業有價值的數據資源,一方面探索數據更多利用空間,也符合企業數位化轉型的需要。

我註意到兩個趨勢。一方面,上市公司數據資產入表規範性增強,不再將數據資源隨意計入「存貨」科目,避免後續更正披露財報資訊。另一方面,入表的數據資產規模明顯擴大,僅三大營運商數據資產合計規模就接近3億元,遠遠超過一季報企業披露的數據資產整體規模。

南都:通訊 營運商數據有何特點?此次三大營運商入表的數據資產,與其各自的體量相比如何?

趙爍: 三大營運商數據體量極其龐大,盡管此次入表的數據資產規模已經不小,與營運商總資產體量相較也只是很小一部份。

在我看來,與傳統的制造業或生產加工型企業不同,營運商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主體。首先其核心業務會產生大量數據資源,此外,營運商數據涉及大量個人私密,在數據使用與營運過程中,需要對數據進行脫敏、治理、開發等,這些過程中投入的大量人力成本等也符合入表條件。因此可以推測,半年報中三大營運商只是選擇性地披露了部份數據資產。

至於此舉的出發點,央企國企在推動數據資產入表一事上有義務發揮帶頭引領作用,這是一次具有示範性的探索和嘗試。

南都:部份上市公司在半年報中釋出數據 資產 入表情況後,又釋出公告刪減或調整入表計畫和數據。類似情況在一季度也出現過。這是什麽原因?

趙爍: 我認為導致這一情況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數據資產入表是一項新業務,部份企業會將這項工作交給公司的財務,或委托市場上一些中小服務商處理。但數據入表是一項涉及數據、法律、會計、評估等領域的交叉業務,上述服務商往往缺乏完整理論體系與操作經驗。

比如數據如何形成相應價值、如何認定,數據合規怎麽實作,更具體一些的包括在統計數據資源時,應歸入存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哪一項等,這些問題需要綜合全面考慮,才能避免後續審計風險。因此,在財報發出後又進行更正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監管對於這種情況具有一定的容錯機制,允許大家進行更正。

二是企業可能刻意為之。部份企業為了增加資產規模或者提升資本審查認可,虛增數據資產,這類行為是監管機構堅決禁止的行為。

數據資產應當作無形資產征稅

南都:有觀點認為,數據 資產 入表存在辨識認定風險,容易混淆數據、數據資源與數據資產的概念和內容,你怎麽看?

趙爍: 首先我要解釋一下數據資產入表的核心價值,事實上,財務價值只占一小部份,即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提升企業的資產規模等,更重要的是辨識出哪些數據符合資產內容,具備真正的營運或使用價值。

數據資源更多是圍繞數據本身,聚焦於數據匯集,數據治理等,其目的主要是讓無序的數據變得有序,從而降低數據管理成本,提升數據資源的使用效率。而到了資產化維度,只有具備合法性、產權清晰、成本可計量、能帶來明確經濟收益或社會效益等條件的數據資源才能被稱為數據資產。因此數據資產屬於數據資源的範疇,可將其理解為數據資源的子集。

另外,數據資源歸屬於企業內部,但國有企業的數據資產會受到國資委、財政部等部門監管。

南都:現在已經出現專門針對數據 資產 入表的保險產品, 近日,全國首張入表費用損失保險保單落地, 這意味著什麽?

趙爍: 全國首張保險保單釋出,意味著入表相關衍生服務正在加快就位。從數據盤點、數據安全保護、數據合規管理,到數據真實性核驗,數據登記確權等,數據資產化各環節涉及法律、會計等多個專業領域,隨著相關服務的細化健全,今後資產化全鏈條將更趨於規範化。

南都: 對於 數據 資產 入表 工作的具體操作細節,目前暫無統一的法律規範指引,是否應制定一套標準和指南?

趙爍: 從現有的【暫行規定】要求來看,我認為目前完全能實作數據資產入表全流程操作,數據資產化是足夠可行的。

有觀點認為數據資產入表案例增長的同時,行業面臨著科學量化難、預期經濟利益流入評價難、數據產品市場價值評估難等問題。但在我看來,其中部份問題更多是單一站在財務或會計的角度提出,從一個更全面的視角看待數據資產化,目前它們在單一領域中可以被解決。

南都:數據資產化逐漸步入正軌後,有關數據資產是否應該征稅,怎麽征稅的討論也很多,你怎麽看?

趙爍: 我認為在稅收方面,數據資產首先應作為一種無形資產來對待。不過,其能否適用無形資產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數據資產如何適用做稅務處理,這部份內容還需要進一步探討。

另外,國家鼓勵供給側提供更多數據,但現在很多數據只線上下流轉,或者提供意願不強。面對這種情況,我建議出台一些數據流通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數據的流通交易。

采寫:南都記者 樊文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