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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計畫地下室抗浮錨桿施工技術交底稿

2024-02-02科學

一.設計主要內容

1.本工程抗浮錨桿為永久性, 根據抗浮錨桿抗拔承載力分為兩種,設計要求如下:

2.錨固體可采用凈水泥漿、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強度均不低於M30(C30);

3.采用兩次註漿方法,第一次註漿完成後,漿體強度達到5Mpa時再進行二次註漿,二次註漿壓力不小於2Mpa,二次註漿應采用凈水泥漿;

4.采用凈水泥漿時,水灰比宜取0.5~0.55;采用水泥砂漿時水灰比宜取0.4~0.45,灰砂比宜取0.5~1.0,拌合用砂最大粒徑應小於2mm;

5.註漿水泥材料標號不得低於P32.5,優先采用P42.5標號普通矽酸鹽水泥水泥。

6.桿體制作時應除銹、除油汙、避免桿體彎曲;桿體連線可采用機械連線或雙面焊接,不得采用綁紮搭接。

7.錨桿沿孔深方向每隔1.5~2公尺設限位支架一個,確保限位支架鋼筋有20mm厚的保護層;限位支架做法詳圖紙大樣圖,限位支架的做法也可按施工單位的習慣做法,但應事前征得設計人員同意;

8.灌漿前應將錨桿孔清洗幹凈,註漿管端部至孔底距離不宜大於200mm,註漿及拔管過程中,註漿管口應始終埋入註漿面內;

二.施工常見品質問題

1.以上圖片錨桿錨固端做法均不符合設計要求, 可能使錨桿的錨固作用失效導致錨桿失去抗浮作用 ,主要體現為:

a.錨入基礎段的鋼筋彎折為同一個方向過於集中,影響混凝土與鋼筋之間的握裹力,降低了鋼筋的錨固效能;

b.錨入基礎段的鋼筋在基礎底部開始彎折,鋼筋與水平面夾角過小(不應小於75度),角度過小時可能會在鋼筋錨固力作用下拉脫撕裂底板底部混凝土使得鋼筋錨固失效;

c.錨入基礎內豎直段未伸至基礎面層鋼筋網下,僅在底板底部進行錨固,豎直段過短大大降低鋼筋錨固效能。

綜合以上,可能產生如下圖所示的錨固失效,也即抗浮錨桿失效:

2.錨桿在基礎內正確的錨固做法應按下圖所示:

a.錨桿鋼筋應伸至基面面部,留保護25mm後水平彎15d。

b.錨桿鋼筋與水平面夾角不得小於75度。

c.錨桿鋼筋應根據鋼筋條數,按等分角度進行平面布置,不應彎向同一個方向,比如3條鋼筋時,在水平面上各條鋼筋夾角均為120度。

三.本工程特點

本工程局部一層,局部兩層地下室,埋深較深,根據地質勘察報告,抗浮水位標高為小區室外地面(相當於絕對高程:17.400;相對標高:-1.000),兩層地下室基底部位水浮力為9.7噸/m2,而地下室部份自重約5噸/m2,如果錨桿失效則純地下室部份建築物將會上浮。

四.抗浮失效案例

上圖地下室框架柱在水浮力作用下,因抗浮失效,地下室上浮,對地下室框架柱產生很大內力,超出框架柱承載力範圍而破壞;地下室上浮對框架柱產生的內力詳以下分析。

五.地下室上浮結構計算分析

透過以上計算分析可知,因地下室抗浮不足導致地下室框架柱 (梁內力未顯示) 產生非常大的內力,中部最小,兩端最大。

六.其它措施

回填土品質:基坑與地下室外墻間應采用弱透水材料進行回填,防止形成水盤效應。

(摘自施工圖)

封後澆帶時間:地下室頂板未覆土或主樓施工未滿足設計抗浮高度要求時,應適當延遲基礎底板後澆帶澆築時間,以利用後澆帶開口部位進行泄水減壓。

地下水控制:施工期間應進行降雨處理,水位標高宜在基礎底以下500mm,待地下室頂板覆土完成後才可停止降雨,以防施工期間地下室上浮。

防、排、截(抽)地表水:施工期間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室被水浸泡,以防地下室因積水上浮。

2021年某計畫的施工技術交底稿

本文引自公眾號「結構設計筆記本」,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