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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全球高被引科學家離世後,仍發表了49篇論文

2024-03-07科學

編譯 | 杜珊妮

近日,論文出版領域發生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情:一位全球高被引科學家去世後,仍在不斷以合著者身份發表了49篇論文。

他叫Jiří Jaromír Klemeš,是捷克布爾諾理工大學(Brn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研究員,也是工程領域的高被引科學家,不幸於2023年1月16日逝世。然而,在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裏,至少有49篇新發表的論文將其列為合著者。

值得註意的是,其中27篇論文未提及他已經身故的資訊,並且有部份論文批註稱:所有作者均已閱讀並同意所發表的手稿內容。

如果泉下有知,Klemeš不知該笑,還是該哭?

Jiří Jaromír Klemeš簡介。圖源:科睿唯安Web of Science

「新興趨勢」?還是別有用心?

近日,在撤稿觀察網站釋出的一份8頁分享檔中,列出了49篇自Klemeš去世之後發表的論文,這些論文都將其列為合著者,其中27篇未提及他已經逝世。

8頁的分享檔。圖源:Retraction Watch

PubPeer上的一些評論者註意到,其中幾篇論文可能存在學術不端行為,並對此展開了質詢,但是還未從健在的合著者那裏收到有意義的回應。

其中一位評論者,來自俄羅斯的研究員兼學術偵探Alexander Magazinov指出,Klemeš修改過並在2023年6月發表的1篇論文附有批註確認稱:所有作者均已閱讀並同意所發表的手稿內容。

對此,Magazinov評論道:「死者的作者身份可能需要一份字斟句酌的作者聲明。顯而易見,當前的聲明實際上是不正確的。」

Alexander Magazinov將該論文的相關資訊及其評論發表在PubPeer上。圖源:PubPeer

該論文於2023年5月送出,即Klemeš去世的幾個月後。但是,不排除該論文有可能在Klemeš逝世之前就已完成,並首先送出到其他地方,或是該論文在幾個月後才送出給發表該論文的期刊。

在科學界,已故之人發表論文的情況常見嗎?目前還缺乏相關統計數據。但由澳洲墨爾本大學研究員Christopher M. Hovens等人進行的一項針對生物醫學領域的研究發現,自2000年以來,已故作者的出版物數量一直在增加。

這項研究從包含數百萬項生物醫學研究成果的開放存取儲存庫Europe PubMed Central中篩選了約260萬篇同行評審論文,最終確定了1439名已故作者。其中,大多數已故作者在去世後發表的論文數量少於10篇,但仍有266位作者在去世後的發表數量占據其總發表量的90%以上。

該研究的分析表明,把已故作者添加到論文姓名標示中的現象並非偶然,而是一種「新興趨勢」,但是這種「新興趨勢」背後的成因尚不清楚。

雖然健在的作者可能想要透過姓名標示的方式,來感謝已故合作者的貢獻,但是此類行為的動機也可能別有用心——例如提高論文發表的機會。

Klemeš生前是捷克布爾諾理工大學永續流程整合實驗室(SPIL)研究中心的負責人,曾在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入選科睿唯安「全球高被引科學家」名單。在2018年和2019年,Klemeš還獲得了科睿唯安「全球同行評議獎(Global Peer Review Awards)」中頂級審稿人和責任編輯的稱號。

Klemeš去世後發表的絕大多數文章均由愛思唯爾出版,其中未標明Klemeš已故事實的論文大多來自期刊 Energy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巧的是,Klemeš生前曾分別擔任這2本期刊的學科編輯和聯合主編。

早在2020年,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曾因異常的文章參照問題而受到科睿唯安的關註。該期刊的自引次數過高,在47000篇文獻中,總計有超過11000篇自引,約占25%。

愛思唯爾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出版商沒有要求論文必須標註共同作者死亡情況的相關政策,並稱:「Klemeš確認了期刊Energy所發表的14篇出版物中8篇的合著者身份。」在他去世後送出的6篇文章中,有2篇在致謝裏確認了他的合著者身份,有1篇則透過另一位作者的聲明確認,剩余3篇的共同作者身份聲明還未收到。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的一位編輯表示,他們會仔細檢查所有相關的論文。

Petar Sabev Varbanov是SPIL研究中心的副主任、Klemeš的長期合作者,也是Klemeš身故後所發表 17篇論文的合著者或編輯,他未予任何置評。

缺乏共識,有待商榷

在Klemeš身故後發表的論文中,那些明確標記他死亡事實的文章會在致謝中包含一條註釋「謹以此文獻給已故的Jiří Jaromír Klemeš教授」,或在他的名字旁邊突顯一個匕首符號(†)。

根據期刊作者身份準則,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樣的致謝似乎是不必要的。然而,關於「已故合著者應如何在論文中註明」這一問題,出版商和期刊還未達成一致共識。

例如,1篇由美國康乃狄克大學前研究人員Dipak K. Das所修訂過的手稿在其死後被送出給了期刊,並成功發表。該期刊的出版商Hindawi認為,既然Das對這篇手稿作出了貢獻,作者一欄就應該保留他的名字。

愛思唯爾沒有關於已故作者的明確說明,但是普遍認為作者身份「歸屬於那些對所報道研究的構思、設計、執行或解釋作出重大貢獻的人」。

施普林格·自然也是Klemeš身故後所發表論文的出版商之一。該公司表示,合著者應獲得代表人(可以是直系親屬)的批準,才能將已故作者納入其中。

另一家出版商美國化學學會則表示,符合合著作者標準的已故人士應納入作者名單中,並附有註明死亡日期的作者資訊註釋。在該協會發表的2篇論文中,有1篇遵循了此項規定。

與此同時,幫助塑造學術出版最佳實踐的非營利組織之間也沒有達成明確的共識。

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就作者身份準則建議:作者應「對即將出版的版本進行最終批準」。然而,對於已故作者來說,這似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另一方面,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PE)則給出了具體情況的建議。在一個例項中,該委員會建議添加關於作者貢獻及其死亡資訊的註腳。在另一個例項中,該組織建議可以與健在的合著作者或已故作者的遺產相關人聯系,以獲得發表批準。

參考資料:

1.https://retractionwatch.com/2024/02/16/highly-cited-scientist-published-dozens-of-papers-after-his-death/#more-128766

2.https://retractionwatch.com/wp-content/uploads/2024/02/Klemes-Posthumous-Articles-Sharing-Sheet1.pdf

3.https://retractionwatch.com/2014/04/03/late-resveratrol-researcher-dipak-das-manages-to-revise-and-publish-paper-from-the-grave/

4.https://webofscience.clarivate.cn/wos/author/record/B-7291-2009

5.https://journals.plos.org/plosone/article?id=10.1371/journal.pone.0273783

6.https://pubpeer.com/search?q=Jiří+Jaromír+Klemeš

7.https://pubpeer.com/publications/4DBA6AB259D2110243E9AC8B8FB9F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