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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渤海二號沈沒事故始末

2024-02-07科學

渤海油田是中國海上最大的油田。同時,它也是繼大慶油田之後,中國發現的第二大油田。海上采油和陸上絕不相同,由於海上情況的瞬息萬變,海上安全工作顯得更加重要。「渤海二號」的沈沒事故,就是一個沈痛的教訓。它時刻提醒我們,海上安全工作千萬馬虎不得。

渤海二號這是一艘自升式鉆井平台,由日本設計生產,已經在本國使用了6年。渤海2號鉆井船本身沒有動力,需要拖船進行拖曳。那麽什麽叫做自升式鉆井平台?進行鉆井作業時,樁腳下伸到海底,直接站立在海床上托起船殼,使船殼底部離開海面一定的距離。當這裏的工作完成以後,鉆井船可以將樁腳伸起來,依靠平台的浮力平衡樁腿、機械、結構等的重力,變成一艘船。這艘船可以拖曳到新的地方,進行下一個鉆井作業。

事情發生在1979年11月24日。此前,渤海油田的探測人員歷盡千辛萬苦,經過無數次的測量和取樣,發現了一座新油井。當日上午10時14分,「渤海二號」在282號拖輪的拖動下出發,以每小時2.5海裏的速度,緩緩地向新油井的位置駛去。

晚上8時,渤海海面的風力從7級升到了8級,一會兒竟達到了9級,幾乎已經成了台風。漆黑的海面惡浪排空,翻滾不停。隨著海風越來越猛,海情也更加惡化。「渤海二號」隨著巨浪不停地在海上顛簸,呼呼的風聲、嘩嘩的浪聲交織在一起,使人如同置身於噩夢中。深夜將至,海風巨浪更加猛烈地向「渤海二號」襲來。23時20分左右,海浪終於湧上了「渤海二號」的甲板。海浪湧上甲板,將平台上沒有解除安裝的鉆桿、氧氣瓶、打樁錘等捆紮成堆的物品打散。25日淩晨零點10分,後甲板左舷第三個通風帽被打掉,海水從通風簡灌進泵艙。全體人員到後甲板搶險,企圖用苫布蒙住通風筒。

隨著時間的推移,「渤海二號」的處境更加艱難。25日淩晨,「渤海二號」迎來了真正的險情,後甲板左舷的第三個通風帽被打落,海水順勢湧了進來。緊要關頭,全體人員奮不顧身地跑到出事地點,用苫布盡力堵住通風筒。經過長時間的拉鋸戰,海面風力有所下降;海水湧進的速度逐漸減緩,「渤海二號」暫時脫離了危險。

然而,一個多小時之後,隨著風力的加強,海上再次掀起狂風巨浪。在狂風的推動下,海水又一次向通風筒發起了沖擊,轉眼間已成破竹之勢。正當人們對此疲於應付之際,禍不單行,這時,機艙裏的泥漿泵配電盤因為甲板電纜孔漏水短路失火。火雖撲滅,但是泥漿泵再也無法開動,灌進泥漿泵艙的海水已經沒有辦法排除了。又過了10分鐘,剛被蒙上苫布的通風簡又被從根部打斷,海水呼嘯著沿直徑80厘米的通風簡洞口直灌泵艙。

此時,「渤海二號」的情況已十分危險,但隊長劉學仍然指揮自己的隊員在沒膝深的海水中奮力拼搏。由於泥漿泵已不能使用,隊員們只好一面向外淘水,一面去堵筒口。隨著海上的風浪越來越猛,灌進的海水也越來越多。隊員們用盡一切辦法,終究無法阻止海水的進入,「渤海二號」難逃沈沒的厄運。

為了減少傷亡,隊長劉學命令全體隊員穿上救生衣,按順序爬上直升機平台,同時,開啟救生筏充氣,準備撤離「渤海二號」。由於救生筏載不下全體隊員,劉學只好命令體力好的隊員抱住水中的方木,等待救援。3點10分,他向不遠處的282號拖輪發出緊急呼救訊號。在沒有回應的情況下,他又連發了幾次,並使用了內部頻率。然而,不管他如何呼救,近在咫尺的282號拖輪就是一點反應也沒有。最終,「渤海二號」在半小時後沈沒,落水的人們與海浪搏鬥著,掙紮著,但因搶救不及時,整整七八個小時,幸存下來的,只有2個工人,其余的72人,均被凍死、淹死了,總損失達3700萬元。

由於這次事故損失慘重,事後,有關部門成立了調查組,專門就此事展開了調查。調查組進行了將近1年的調查,發現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重大責任事故。

首當其沖的就是282號拖輪船長藺永誌。在接到呼救訊號後,藺永誌既沒有向外發出求救訊號,也沒有測定沈船位置,更沒有派出救生艇救人。「渤二」臨危和翻船後,282拖輪未按航海規章發出國際求救訊號(「渤二」已發出,但用的是內部頻率,港監、海上行船等收不到)。

事實上,事發當時,一艘油輪「大慶九號」就在出事地點3海裏以外,如果藺永誌及時發出求救訊號,「大慶九號」很快就會趕到現場,從而使「渤海二號」的隊員脫離險境。當後來調查人員詢問藺永誌時,藺的回答是:「當時嚇傻了。」這樣的說法並不能被人們接受,他的行為,用「貪生怕死」來解釋恐怕更恰當一些。

原來,「渤海二號」的隊長劉學曾多次就海上安全保障問題向石油部海洋局提出要求,可是每次都被駁回。在這次出海之前,天津、河北和遼寧的三個氣象台就已經測出渤海海面將有6至7級的大風,並將這一資訊傳給了即將出發的「渤海二號」,提請他們註意。為此,劉學從海上向上級接連發了三封電報,要求提供保障安全必不可少的裝置和措施。但是,部門的負責人卻認為「渤海2號」是花外匯從日本進口的,抗風能力應當比國產的鉆井船強。將這一完全合理的要求一一駁回,最後僅僅留下一句話:「由他們(指渤海二號隊長、副隊長)現場決定吧。」就這樣,領導者的麻痹大意和玩忽職守最終葬送了「渤海二號」。

真相大白之後,舉國嘩然,人們要求對有關責任者進行嚴懲。為了告慰72位英靈,國務院很快作出了處理「渤海二號」事件的決定:當時的康世恩、宋振明被處以行政處分。判處犯有瀆職罪的海洋石油勘探局局長馬驥祥有期徒刑四年,副局長王兆諸有期徒刑三年,局副總排程長張德經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濱海282號船長藺永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