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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教科書式的自救:從被放棄的「分子」,到創收百億

2024-03-12科學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胺基觀察

無論是big parma還是biotech,砸錢做研發是每家藥企都必須會做的事,但其中的先後次序、輕重緩急,是一門學問。

在創新藥領域,前期數據亮眼,後期翻車的故事屢見不鮮;而如何透過一系列運作,將一手爛牌打好的故事,也不少見。

艾爾建眼科藥物ALPHAGAN研發叠代的故事,可能是關於後者最好的詮釋之一。

眾所周知,創新藥的競爭,本質是專利競爭。專利保護了相應的分子結構(化學藥)或是胺基酸序列結構(生物藥),使得其他藥企在專利保護期內不能仿制,從而獲得高額報酬。

而ALPHAGAN上市之初,溴莫尼定的核心化合物專利已經到期,僅有5年的新化合物實體獨占期。一款如此「短命」的產品,顯然與艾爾建10年的投入,不成正比。

但是,醫學的未來是沒有劇本的。

一個被放棄的分子,在艾爾建手裏起死回生;一款「短命」的產品,也有可能繼續逆襲。

產品上市之後,艾爾建又透過10余年的持續研發、四次產品叠代以及一系列的專利布局,將ALPHAGAN發展成其眼科藥物當家花旦:

在上市20年後,依舊能為艾爾建貢獻5億美元的銷售額,2016年至今累計創收就已超百億人民幣。

一個被放棄的分子

ALPHAGAN的故事,要從上世紀60年代說起。Warner-Lambert(後被輝瑞收購)開發了一種新的腎上腺素α2-受體激動劑,溴莫尼定,並對它在治療高血壓類疾病方面的效果寄以厚望。

腎上腺素受體分為α受體和β受體,α受體又分為α1受體和α2受體。其中,α2受體廣泛存在於神經突觸前膜,興奮時可反饋性減少去甲基腎上腺素的釋放,起到與腎上腺素受體抑制劑相同的作用。但在後續10多年的實驗研究中,溴莫尼定的表現總是令人失望。

屢屢受挫的Warner-Lambert,在1985年前後決定放棄這個計畫,以發表文章、公布實驗結果的方式,為溴莫尼定畫上一個句號。

在這一文章中,被公開的還包括溴莫尼定可用於治療眼部疾病的潛在可能。

靠滴眼液起家的艾爾建,當時正在尋找能用於治療青光眼的新化合物。眼內壓升高是青光眼的主要癥狀,艾爾建的科學家看到Warner-Lambert發表的文章後,非常興奮,認為溴莫尼定也許能夠作為降低眼內壓的滴眼藥來局部使用。

一直以來,對於青光眼的治療主要是以降眼壓為主,使視神經免受進一步損害。眼內的一些受體和酶是青光眼藥物的作用物件,如腎上腺素受體、膽堿受體等。

其中,腎上腺素受體在眼內分布廣泛,存在於角膜、虹膜、淚腺等組織中。溴莫尼定作為選擇性α2受體激動藥,透過興奮突觸前α2受體,負反饋引起腎上腺素釋放減少,能夠抑制房水的生成和增加葡萄膜、鞏膜外流,進而達到降眼壓效果。

盡管當時溴莫尼定的化合物專利保護期已經過半,但可能是出於對該化合物成藥性的信心,艾爾建首先做的事情就是從Warner-Lambert手中購得專利獨占授權權。

但是,盡管有Warner-Lambert先前的研究基礎,艾爾建仍然用了近10年的時間,才開發出一種眼用制劑ALPHAGAN,其中包含0.2%的酒石酸溴莫尼定作為活性成分。1996年9月,FDA批準ALPHAGAN作為滴眼液用於治療青光眼。

就這樣,一個被放棄的分子,在艾爾建手裏起死回生。但艾爾建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溴莫尼定的化合物專利早在3年前,也就是1993年就已經過期。

也就是說,ALPHAGAN上市之初,是一個沒有專利保護的新藥,其新手保護期只有新化合物實體(NCE)的5年獨占期。在ALPHAGAN獲批的5年內,FDA不能接受他人針對同個藥物活性成分(即酒石酸溴莫尼定)的報批申請。

但5年的市場獨占期,對於艾爾建投入的時間與財力來說,顯得過於微不足道。在這一背景下,艾爾建開啟了一場關於產品叠代的自救及專利大作戰。

一場教科書式的自救

任何一款新藥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都是不斷尋找療效與安全性的平衡。

面對ALPHAGAN的困境,艾爾建決定繼續投入研究,在仿制藥進入之前,對ALPHAGAN進行叠代升級,與此同時,尋求有效的專利保護。

由此,一場長達10年的產品叠代研究開始了。

在第一代ALPHAGAN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在於,部份患者會對藥物產生過敏反應。於是,艾爾建的第二代ALPHAGAN針對的便是這一痛點。

2001年,改進後的第二代產品ALPHAGAN-P(0.15%)獲得FDA批準上市。

表面看,其與第一代產品相比,只是將活性成分酒石酸溴莫尼定的濃度,從0.2%降低至0.15%,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簡單。

二代產品使用羧甲基纖維素作為增溶劑來替代環糊精,並使用了一種新型防腐劑,穩定性二氧化氯。相比第一代產品,配方的改變,使得兩代產品治療效果相當,但ALPHAGAN-P(0.15%)卻顯著減輕了過敏的副作用。也正因此,ALPHAGAN-P(0.15%)一經上市並大賣,在上市後的2年時間裏幾乎占領了全部市場。

更重要的是,艾爾建圍繞ALPHAGAN-P(0.15%)進行了一系列的專利布局。基於後續的研究,艾爾建還遞交了兩個針對新用途的專利申請,分別涉及用溴莫尼定來保護視神經,以及用溴莫尼定來保護神經系統的用途和方法。

而由於沒有核心專利的保護,仿制藥企早早便盯上了ALPHAGAN。2001年,有兩家仿制藥企,在ALPHAGAN獨占期到期前一年就送出了ANDA申請,希望仿制ALPHAGAN。

兩年後,艾爾建在專利訴訟中敗了下來,第一代ALPHAGAN的仿制藥獲批上市,但銷售慘淡,因為艾爾建推出了更成功的二代產品。

盡管二代產品商業化大獲成功,2005年銷售額已超3.5億美元,也有了系列專利保護,但艾爾建並沒有停下ALPHAGAN的叠代研究。艾爾建將酒石酸溴莫尼定的濃度進一步降低至0.1%,並於2005年獲批上市。

圍繞第三代產品ALPHAGAN-P(0.1%),艾爾建同樣進行了一系列新專利申請。比如新專利之一,保護的是一種降低眼內壓的水溶性眼用組合物,即三代產品ALPHAGAN-P如何在實作活性成分含量降至0.1%,療效維持不變的同時,副作用大大降低。

繼二代、三代產品的叠代升級,艾爾建還開發了包含溴莫尼定和噻嗎洛爾兩種活性成分的組合產品,這也可以看作是艾爾建圍繞ALPHAGAN開發的第四代產品COMBIGAN(0.2%/0.5%),2007年獲得FDA批準上市。

這一次,艾爾建同樣布局了多件專利,包括組合物本身及用藥劑量等。

新產品的推出和商業成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新的挑戰。但艾爾建透過其專利布局,扛住了山德士等仿制藥企的一次次進攻。ALPHAGAN/COMBIGAN也由此成為艾爾建的眼科當家花旦。

來自艾爾建的啟示

回看ALPHAGAN的發展歷程,科學家的工作尤為重要,首先要想到把一個失敗的抗高血壓藥物拿來治療青光眼,之後再開發出意料不到的劑量和各個組合物。

與此同時,藥企如何透過專利保護,最大化自己的藥物價值也頗為重要。

1996年至2007年,11年間,ALPHAGAN/COMBIGAN逐漸發展壯大成為一個包括多款熱銷藥品的眼科藥物組合,且擁有20多件專利。

也正因此,雖然錯失核心化合物專利的保護,但艾爾建從組合物、配方、用藥劑量等多個角度,對溴莫尼定系列產品設定了層層外圍專利保護,經受住了一次次專利挑戰和訴訟的考驗。

在上市20年後,依舊能為艾爾建貢獻5億美元的銷售額。根據財報,2016年至今銷售額接近40億美元,一直是艾爾建的第二大眼科藥品。

在這個過程中,甚至不能放過任何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哪怕看上去作用並不大。比如,在第一代ALPHAGAN產品最初獲批上市時,艾爾建還在NCE獨占期基礎之上,獲得了兒科用藥(PED)獨占期,現有獨占權期延長6個月。由此,將ALPHAGAN的NCE獨占期延長至5.5年。

看似僅僅半年的時間,也為艾爾建二代產品的推出贏得了寶貴的時間。這也提醒藥企,鉆研創新研發的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多項專利權以及專利權與非專利獨占期的多重保護。

實際上,艾爾建與ALPHAGAN的故事,更是體現了創新的重要性。而這種創新,不單單是從0到1的突破性創新,還要持續自我叠代,永遠領先對手一步。

福泰制藥貴為千億美金的Biopharma背後,本質也是其在歷經失敗之後,抓住囊性纖維化機會,瘋狂叠代產品,革自己的命。

作為囊性纖維化治療領域的拓荒者,福泰制藥同時也是顛覆者。第一個治療藥物Kalydeco的成功後,其並沒有止步於此,而是不斷進行叠代,以保證更多更具競爭力的產品不斷脫穎而出,療效提升的同時,患者覆蓋範圍也不斷擴大。

無論是福泰制藥這一千億Biopharma的養成秘訣,還是艾爾建與ALPHAGAN的逆襲故事,都可以概括為一句話,在被別人顛覆前,先顛覆自己。

這也體現了創新藥研發的艱辛,即使經歷九死一生成功上市,也不能一勞永逸地坐享收益,而是必須不斷突破和持續創新。

當然,ALPHAGAN的故事,也充分展現了創新的學問之精深。即使最初上市的產品沒有任何專利保護,但後續進行積極的產品生命周期管理,加快產品叠代的步伐,輔以一系列新專利布局,也有可能將原本「短命」的產品變成稱霸多年的銷售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