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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租賃變高利貸?有人因此陷入債務漩渦、成為「老賴」,還有人名下房產被凍結.......

2023-12-05手機

每經記者:肖世清 每經編輯:張益銘

原本只需7000多元的手機,使用者為何卻要花更多的價錢去租?甚至還有人根本拿不到實物?還有人因此房子被凍結?這是怎麽回事?

隨著平台經濟的蓬勃發展,手機租賃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冒起。與此同時,伴隨而來的是租賃平台的亂象叢生,在黑貓投訴平台上,對手機租賃平台的投訴多達上萬條。投訴內容包括「價格不合理」「未收到貨」「高利貸」「暴力催收」等。

手機租賃和「高利貸」之間究竟有何聯系?近日,有使用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在優品租平台租用了一台iPhone 14 Pro Max手機,租了12個月,我要支付的租金9000多元。經過套現後,最後只能拿到6600元左右。」根據使用者提供的資訊,這相當於她套現6600元12個月需要支付的實際成本高達9156.49元,年化費率高達138.73%。

但令很多使用者沒想到的是,拿到套現的錢後,隨之而來的是讓自己背上高額債務。更有甚至上了「老賴」名單、銀行帳戶被凍結、房產被凍結。

租機平台上買斷手機比市場價高出30%

記者發現,近期社交平台出現多名使用者釋出的手機租賃資訊,這些資訊顯示手機為「全新國行正品」「真租賃」等,機型包括iPhone 15 Pro、iPhone 15 Pro Max等當季新品。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記者透過私信聯系到其中一名使用者,根據其提供的宣傳頁二維碼,使用app掃碼進入一個名為「天機」的租機平台,頁面顯示可供租賃的手機型別包括全新機、二手機。另外,可供租賃的商品包括iPad、電腦、辦公裝置、智慧家電等。

這位使用者還對記者表示:「進去之後,選擇對應機型下好單,等待平台稽核員聯系,然後下載騰訊會議,到時候稽核更快。」

在該平台上,記者選擇了一款256G的iPhone 15 Pro Max,平台顯示租期為365天,若選擇租完歸還,每月支付658.27元,總租金為7899.24元,若到期選擇買斷還需支付4999.5元。意味著獲得總共要支付12898.74元;即使選擇租滿即送,每月需支付租金1074.81元,租滿12期,總租金為12897.72元。

租機平台的訂單詳情截圖

但記者註意到,同一款商品在京東的蘋果自營旗艦店標價為9999元。 若選擇買斷手機,上述平台上的價格則比京東上的商品售價要高出近30%。

而在第三方投訴平台,也有使用者表示,今年5月在某平台租了一款iPhone 14 Pro Max手機,本來價值不到八千元的手機,買斷後價格高達一萬兩千元。該使用者要求平台歸還手機原本價值以外的費用。

根據【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租賃物價值評估和定價體系,根據租賃物的價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潤等確定租金水平。售後回租業務中,融資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值得註意的是,黑貓投訴上, 與「租機」相關的投訴多達上萬條,而投訴內容卻鮮少與「租賃」相關,只有少部份消費者投訴「不發貨」「假貨」等,絕大多數都與「高利貸」和「暴力催收」有關。

租機「套現」,背上高額負債,房產還被凍結

手機租賃和「高利貸」之間有何聯系?每經記者調查發現,不少租機平台實際上已經淪為中介變相利用的借貸平台。

在某社交平台上,記者以租機的名義聯系了釋出租機資訊的使用者。添加其微信後,一位使用者問記者是自用還是套現,對方表示套現要提供芝麻信用等級、支付寶花唄額度、京東白條額度等資訊,並詢問記者在其他平台有無逾期貸款未還。

那麽「套現」究竟是如何操作的?有中介告訴記者,拿到手機後可以自己想辦法變賣或套現,或者直接賣給他們,如果在租機過程中資金不夠,他們也可以墊付租金。

有過套現經歷的楊女士告訴記者:「2021年做生意虧本後經濟比較緊張,後經朋友介紹後認識了租機中介,說是透過租手機可以套現。當時線上下見的面,中介讓我帶上本人身份證和影印件,全程都是他們拿著我的在操作,除了輸密碼和人臉辨識,我全程沒怎麽碰我的手機。」

雖然是透過租機套現,但楊女士說:「手機中介拿走了,至於他們怎麽處理我不太清楚。他們總共在三個平台給我租了手機,每個手機給我2000元,總共套現了近6000元。」

但令楊女士沒想到的是僅僅套現6000元,卻讓自己背上了高額負債。「我真是腸子都悔青了,三個平台租金每月還款就要近2000塊,逾期還要產生相應的違約金,後面實在是還不上了。但他們多次警告不還就要告我,後來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還被列為‘老賴’。」

若按楊女士說法,這部手機中介墊付了第一期的租金639.35元,套現2000元自己實際要支付7000元,相當於借貸年化費率為250%。

根據楊女士提供的租機資訊,她租了一部iPhone12 Pro Max手機,期限1年,每期需要支付租金639.35元,總租金7672.3元。但楊女士只支付了5期費用,即3366.35元,買斷則還需另付9233.35元。

楊女士提供的租機平台訂單詳情截圖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其中有一個平台還把我名下的房子凍結了,還是後來因生意周轉拿房子去銀行作抵押才發現的。」楊女士說,後來為了結束訂單,我付了7000多元選擇付清剩余租金及買斷手機,房子才得以解凍。

無獨有偶,另一位租機使用者王女士回憶說,她使用的租機平台有6個。她說:「 當時我因網貸快還不上了,網貸機構的人便告訴我租機可以套現,而且不查征信、稽核透過率也高。 我之前根本沒聽過這回事。」

王女士提供的租機平台訂單詳情截圖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王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她透過支付平台在優品租上租用了一台iPhone 14 Pro Max手機,租期12個月,商品總押金為15756.49元。經過套現環節後,王女士最後只能拿到6600元左右。相當於,王女士套現6600元12個月需要支付的實際成本高達9156.49元,年化費率高達138.73%。

更有甚者,用於套現的租機平台多達9個。嶽女士告訴記者,她也是在債務還不上的時候在中介的引導下使用了租機套現。根據她提供的資訊,她租的一部iPad Pro,總費用12927元,中介為她套現到手6200元,相當於套現成本高達6727元,折合年化費率為108.5%。

嶽女士提供的租機平台訂單詳情截圖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當時就跟魔怔了一樣,我9個平台一共套現了近7萬元,但代價卻是十多萬的租金等著我去還。」嶽女士說,她每月光是租金就要還9000多,壓得喘不過氣來,多個平台已逾期,對方頻繁發資訊催租,多次說要將她告上法庭。

何為「套現」?知情人士:使用者租出手機後低價變賣套取資金

經過多方了解調查,記者發現, 所謂「套現」實質上就是在中介的協助下,客戶透過租賃手機、辦公裝置等電子產品,隨後以較低的價格轉給手機回收方套取資金。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選擇手機套現的使用者,一般是在正規渠道無法借貸到資金,才會選擇租賃平台曲線借貸,透過這種模式雖然短時間內可以套現,但付出的資金成本也很高。 她還告訴記者: 「透過這種方式借貸,資質稽核相對寬松,有的甚至提供身份證實名認證一下就能租機成功。」

記者註意到,在使用者沒有資金付首期租金的情況下,有中介還可以墊付首期租金,使用者在平台上借出手機後,再按照約定價格賣給中介,當然回收的手機時,中介也會從支付給使用者的套現資金裏將墊付租金扣除。

該知情人士稱: 「事實上,透過中介提供墊付,也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套現門檻。中介、客戶對這種套現方式都心知肚明,很多借出手機的人根本沒想著要還,因為手機已經被拿去售賣,後期支付買斷價格也是很多使用者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記者註意到,近年來,透過租賃手機這一單一商品套現的路子,已經逐步延伸至更多型別的商品,例如黃金、珠寶等。

平台的商品被用於套現變賣,平台是否知情?為此,每經記者撥打了上述使用者提到的優品租平台客服電話,負責相關業務的工作人員回復記者稱: 「在使用者租手機時,我們是明確告知手機不能變賣等,且要保證手機是使用者本人簽收,但使用者如何處置手機我們很難把控。平台也提醒使用者租用手機期間只是擁有使用權,不能輕信中介違規處置手機等,平台也關註到這種現象,會進一步加強警示。」

知情人士:不排除其中有平台行為

事實上,大部份租手機的使用者並不是自用,自始至終都是奔著套現去的,但也是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漩渦。

令人好奇的是, 租機平台為何淪為中介變相利用的借貸平台? 一位知情人士稱,早在2017年,信用租賃便開始興起,被視為是一種新的消費金融模式。從使用者的體驗來看,信用租賃與常見的消費分期也並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按月支付租金(分期款)。這兩種模式最大的區別,可能更多地體現在所有權方面,前者使用者擁有的是使用權,後者則是所有權。跟消費分期一樣,信用租賃也會對使用者進行必要的風控。

她告訴記者: 「我了解到利用租機套現的,大概就是兩類人,一類就是正規貸款機構貸不出來的,租機相對來說稽核沒有那麽嚴格,比如有征信問題,但是芝麻信用分養得好,照樣能租出手機來。另一類就是原來擼貸的那群人,對他們來說,租機平台的出現,就是多了新的口子,所以肯定是能擼則擼。」

上述知情人士還表示: 「其實租機很多都是中介行為,他們會去測試哪些租機平台容易租,然後把這些資訊提供給借款人,還有就是參與到租後的變現環節,很多借款人租機成功後郵寄地址寫的就是中介指定的地址,或者收到手機後再郵寄到中介指定的地址,變現差價就是中介賺取費用中很重要的一部份。」

記者也從一位租機人士口中獲知,市面上有人組織專門開這種培訓班,召集五六十個人開班,教使用者怎麽樣從平台上借款、購物套現。只要手機操作實名認證,然後就放款(購物)了,這樣他們也能從中收提成。

值得關註的是,上述知情人士還強調: 「當然,也不排除有租機平台行為,支付平台此前下架了很多租機機構,其中有一些就是周付、月付(短租平台),使用者每一周或者每兩周付一次租金,算下來成本很高,就跟之前的‘714高炮'很像,也有很多人將此稱為‘714短租小高炮’。」

根據租機使用者小周提供的聊天記錄,他在中介的介紹下,添加了一租機平台工作人員的企業微信。 而該平台工作人員在了解小周是想透過租機套現的情況下,表示會給他盡快發貨。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使用者要資金周轉、拆東墻補西墻」等情況,他們是了解的。

記者註意到,今年7月,支付平台方面宣布成立租賃行業聯合治理小組,針對「高價租賃、未成年人租賃、多頭租賃以及暴力催收」等不良現象進行針對治理。

律師:應精準打擊始作俑者的中介

上述租機平台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王德怡對記者表示:「 支付平台規則規定:嚴禁以租賃名義經營借貸等非租賃業務,或開展明顯異於(超高或超低價)行業租賃價格水平的行為,禁止向使用者提供超出其消費能力的租賃服務。」

王德怡認為, 部份平台商家引導使用者租機套現,本質上是使租賃手機這一行為演變成高息借貸消費 。程式供應商所收取的各項費用遠遠超過法定的利率或支付平台允許的標準。

他分析指出,這個交易的主要違規之處在於: 一是 小程式供應商沒有金融借貸或理財產品的資格,但本質上他們在做金融借貸,或是透過互聯網放貸。 二是 他們的實際使用的規則違反了平台設定的規則,背離了租享行業的初衷。 三是 誘導使用者將手機低價出售變現,在二手市場上繼續賺差價,再次收割。這些使用者無法還款時,可能面臨仲裁或訴訟,誘發新的社會矛盾,消耗司法資源。

隋思金則認為,若這些「背上巨額債務的消費者」自身無清償能力,事前與中介謀劃,或租機目的只為出售中介變現,從多家租機平台租機的行為符合合約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合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約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最後,王德怡還建議使用者不要參與這種自身消費能力不匹配的網路交易,避免因不當消費負債累累。釋出資訊導流的本質就是代銷,建議網路平台及時下架此類導流內容。

隋思金則表示,不能因為存在租機售賣的行為而限制租機平台的經營,應精準打擊始作俑者的中介機構,對參與其中的「消費者」也應小懲大誡,不要再淪為他人的犯罪工具。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