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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寵物貓咪踩的坑

2024-03-03寵物

女兒在工作落實、不離家住宿的條件下,決定實作她向往已久的鏟屎官生活。臨近開學前在犀浦校園路的妙貓咪寵物館買了一只兩個多月大的英長銀三花。沒想到兩三天下來貓咪狀況不太好,帶去寵物醫院檢查,結論是貓咪帶有杯狀病毒。與寵物館 交涉問他們怎麽可以賣帶病毒的貓咪?店家卻理直氣壯的說這個病毒很正常,80%的貓都有。貓咪發病了他們會指導治療、用藥,認為女兒不該去寵物醫院,意思覺得寵物醫院,誇大事實,收高價賣藥治療。

這家寵物館不但沒有坦承售賣貓咪有病毒,還想倒打一耙?女兒打了投訴電話,三個工作日下來,派了農林局的工作人員,說到場協商解決。

約好下午3點,我們在冷風冷雨中等了遲到半小時的農林局協調人員。中途打電話問他多久能到?回話說在找那家店。結果人家到了後,進店就跟裏面的人熟路起來。我們的訴求還沒有表達完,協調人員就說店家態度不好,你們只有起訴。邊說邊就走了。這也叫受理、也叫協調?既然 來的結果就叫我們起訴,那這位工作人員來又有何意義?

留下我們跟店家理論,人家不道歉、不賠付、不承擔任何費用,三不原則。堅持說按他們的治療方案、或者把貓咪還給店裏,等病好了,或者貓長大了,抵抗力強了,我們在抱回去。這明擺著就叫做,你能奈我何?不服是吧,那去起訴好了。

這些人知道一般都不會為這點消費去玩一次傷心傷神的起訴之旅。好多的消費維權之爭都只能是吃一塹長一智。也怪女兒對買寵物這一事操之過急,沒有更多的做足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