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寵物

寵物「免費領養」 是福利還是套路?

2024-03-17寵物

近日,有不少寵物店在社交媒體上宣傳「免費領養寵物」。據店家宣傳,不論是高品質的品種貓,還是拉布拉多、柯基等品種狗狗,都在可領養的範疇內。這也對部份愛寵人士產生了極大的吸重力。對消費者而言,這究竟是福利還是套路呢?

去年,張女士的兒子在廣州一家寵物領養館,「免費領養」了一只緬因貓。「免費領養」要參加「貓咪服務保障計劃」。之後每個月都需要在支付寶上自動扣除800元,扣款是用於在商城裏購買貓糧或者其他用品,並且持續24個月。幾個月後,這只貓在外面吃錯東西而死亡,但是商家以簽訂了合約為由繼續扣錢。

近幾年,這類「免費領養」的寵物售賣模式在全國興起。但在充滿五星好評的評論區裏,也冒出不少控訴、指責的低分差評。

( 網友評價)

記者來到了位於廣州天河區的一家寵物店咨詢。店員表示,「免費領養」要求領養人年滿18周歲,支付寶芝麻信用550分以上。

店員稱:「定時給它存一筆生活費,買貓砂、貓糧和貓日用品就可以了,支付寶開啟我們的商城,它會有貨幣,這個錢是可以買的,用不完是可以一直放在裏面的。」

店員表示,每月扣款的「生活費」,只能用於他們的商城。

例如這只金漸層貓,一次性買斷為3800元;「0元領養」每月的生活費498元。接下來的兩年,每個月都要以購買寵物用品的方式支付498元,共計11952元。

如果寵物突然死亡,還需繼續給「生活費」嗎?

店員:「我們的協定上也有寫,如果貓因為疾病死了,我們會把剩余的錢退給你。」

記者:「我要給回這只貓的錢給你們嗎?」

店員:「不用的。」

不過記者看到的領養協定,關於「可以退費」的條件並不簡單。只有「兩年內出現重度先天性基因疾病導致死亡」的情況,商家才會終止分期服務。如果是人為因素,余額不以退還,協定需繼續履行。此外,因個人原因退回寵物,需向店家賠付違約金。七天內1500元,超過七天3000元。

記者再走訪傳統的貓狗領養機構了解,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這裏辦理領養並不收取費用,但會透過誌願者回訪、領養問卷、稽核制度等來保障寵物和領養人的權益。

廣州市愛笑天使動物關愛中心理事 李文穗

「我們看重的是來領養的人,他對待寵物的態度,有沒有責任心,不懂的話是否願意學習照顧寵物,還有後面要接受我們的回訪。」

律師表示,如果商家存在隱瞞寵物健康狀況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約。

律師 陳穎嘉

「消費者要對領養的寵物的情況非常清晰,最好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寵物)的健康證明,在訂立合約的時候,當這個合約是商家提供的格式版本時,我們更加要看清楚上面的合約條款。」

來源: 廣東台今日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