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杜爾中兩個 「逗貓棒」 的拍賣爭議。
昨日,我以獵人的身份參與了一個奧杜爾 25H 的金團(G 團),該團主要由公會成員組成,同時補充了一些從集合石招募來的人員。團裏的兩個獵人(包括我在內)都沒有貓德,也都沒有 「逗貓棒」 這件裝備。
在打觀察者奧爾加隆的時候出了一個 「逗貓棒」,於打芙蕾雅(花女)之前進行了拍賣。起拍價為 3000G,我和另一個獵人展開競價,最終這個 「逗貓棒」 以 7500G 的價格被另一個獵人買走。然而,在打芙蕾雅的時候又出了一個 「逗貓棒」,團長提出以 7000G 的價格讓我這個獵人買走,但我表示不要了。
此時,便產生了糾紛。我想請教大家支持哪種看法:
第一種主張認為,我不要第二個 「逗貓棒」 屬於惡意擡價行為,我必須以 7000G 的價格買走,否則就將我踢出團隊;
第二種是我的主張,即第二個 「逗貓棒」 除了我之外沒人要,也沒有第三人參與競價,在沒有競爭者的情況下,我不會高於起拍價購買。
我知道 G 團有第二件裝備通常以第一件成交價作為參考的規矩,也清楚奧杜爾會出兩個 「逗貓棒」。如果 「逗貓棒」 在打完芙蕾雅之後再進行拍賣,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
作為當事人,我不僅失去了以底價拿裝備的機會,還被其他團員指責,心中自然有所不甘。我除了參加公會的 G 團之外,極少在集合石上找團,也從未遇到過昨天這樣的情況,所以發個貼文,詢問一下大家的看法。如果大家認為 G 團就是這個規矩,主要責任在我,我也願意承認。大家對此有什麽看法可以在留言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