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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罰單「刷屏」:11家機構被罰,2家債券承銷業務被暫停半年

2024-10-21財經

證監會罰單「刷屏」。

10月18日晚,證監會在官網一口氣公布了19張罰單,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興業證券、中航證券、中原證券、開源證券、東北證券等9家券商,以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東方證券承銷保薦2家公司。同時,16名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的從業者也被證監會采取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披露罰單外,證監會還通報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證監會表示,今年組織對部份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現場檢查,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采取行政監管措施,並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在通報中特別提及了開源證券和中原證券兩家券商,並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采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

投行罰單「刷屏」

具體而言,中信建投方面,證監會指出其在部份計畫中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發行人做好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內核未充分關註計畫風險;對外披露招股說明書實質修改後內控未再次審批等。

同時,劉乃生作為中信建投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因此,證監會決定對中信建投、劉乃生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中信建投因存在質控未對部份風險及異常交易情況、計畫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關註,質控環節對財務數據異常及審批把關不嚴等,賈新作為時任質控部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銀河證券因在部份計畫中未勤勉盡責;未辨識出個別計畫非市場化發行;個別計畫債券發行結果公告未披露銀河證券認購債券情況;個別員工透過他人代領年終獎金逃避繳納稅款;薪酬遞延支付執行不到位;質控、內核核查把關不嚴;對子公司廉潔從業管理不到位;部份計畫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資訊披露不到位等。證監會決定對銀河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韓誌謙作為時任銀河證券分管債券業務投行委副主任,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海通證券方面,證監會指出其在部份計畫中履職盡責不到位;投行立項環節把關不嚴;質控、內核核查把關不嚴;投行業務資訊管理系統建設不完善,決定對海通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姜誠君作為海通證券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興業證券因存在部份計畫發行保薦報告未完整披露立項、質控、內核審查問題、薪酬考核制度設計不合理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光大證券因存在部份計畫質控對計畫風險、盡調底稿把關不嚴,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份計畫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內控關註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中航證券因存在質控負責人同時參與計畫承做、質控驗收不到位、部份計畫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陳靜作為中航證券時任質控負責人,吳永平作為時任內核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東北證券因存在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份計畫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嚴、未建立完善對外報送檔核查把關機制、個別計畫持續督導未勤勉盡責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東北證券上述問題中,梁化軍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王鐵銘作為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王愛賓作為時任內核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在保薦西藏國策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藏國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計畫負責人魏忠偉、保薦代表人秦丹未經公司同意,從事違反公司與西藏國策簽訂的保薦協定的行為。申萬宏源承銷保薦、魏忠偉、秦丹均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方面,證監會表示,因存在部份計畫質控和內核人員交叉混同、部份計畫質控現場核查、內核把關不到位、部份計畫聘請第三方資訊披露不規範等問題,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張瀚作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質控負責人,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開源證券、中原證券均被暫停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

開源證券方面,證監會指出存在三方面違規行為:一是在個別公司債券計畫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募集說明書中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是在承銷多項綠色債券時未審慎核查把關,造成債券發行人依托虛假、無收益或有明確資金來源且即將建成等計畫違規融資、重復融資,約定用於綠色計畫的資金被挪為他用。三是在多個投行計畫中質控核查把關不嚴。

因此,證監會決定對開源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李剛作為總經理、楊彬作為時任分管債券業務公司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原證券因存在四方面違規行為: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債券咨詢服務協定,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二是在個別公司債券計畫中,對發行人償債能力核查不充分,未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合約違約事項且被法院裁定為被執行人。三是在個別計畫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發行人財務造假事項。四是原質控部門負責人領取計畫承攬獎同時參與質控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等。

證監會決定對中原證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間,暫停債券承銷業務。

此外,李昭欣作為中原證券總經理、花金鐘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

證監會表示,為落實中央金融監管工作會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監管,壓嚴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今年組織對部份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現場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透過近年來持續從嚴監管,大部份證券公司較為重視投行內控基礎制度建設,由業務部門、品質控制、內核合規構成的‘三道防線’內控體系執行總體有效,計畫執業品質水平有所提升。」證監會進一步指出,「但是個別證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內控把關不嚴等問題,一些計畫尤其是債券承銷計畫盡調核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全面落實勤勉盡責的要求。」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采取措施。

首先,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采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

其次,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盡調、內控短板問題。

再次,證監會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計畫組成員,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證監會表示,本次現場檢查在覆蓋面、追責範圍、處罰力度等方面較往年均有明顯提升。下一步,將堅決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新「國九條」等資本市場「1+N」檔部署,督促所有行業機構以案為鑒、以案促改,持續強化投行業務監管,及時評估監管效果並持續改進監管工作,推動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品質,堅守廉潔從業底線,更好發揮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