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海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我州實際,推出多項便民惠民政策,推動全州住房公積金發展成果惠及廣大繳存職工。
一、提高租房提取金額上限
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房的,在原年提取金額上限9180元的基礎上增加7620元,即每戶每年租房提取金額上限為16800元。
二、擴大購房公積金提取範圍
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職工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或子女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儲蓄余額,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總房價。
三、增加購房提取頻次
將購房提取頻次由原來的「以購房合約、購房協定、【不動產權證】等生效日期為準,三年內提取一次」調整為「三年內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總房價」。
四、增加二手房「帶押過戶」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模式
打破原有二手房交易公積金貸款傳統模式,使繳存職工實作了還款解押和貸款抵押等多個事項合並辦理,精簡辦理流程,並實作放款到還款一步完成,減輕繳存職工自籌結清資金壓力,縮短房產交易周期。
五、提前預支住房貸款還款本息
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選擇商業住房貸款或他中心公積金住房貸款的,正常還款一個月後,可攜帶相關資料提取本人公積金儲蓄余額用於償還本年度住房貸款還款本息。
海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原標題:【海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最新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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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貴德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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