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據「成都釋出」訊息,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釋出【關於成攀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成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兩市區域內異地購房,可向繳存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其房屋套數認定標準、房屋抵押擔保方式等執行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記在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所在地限額標準,由兩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公布。
建立流動性控制機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率高於90%時,可暫停執行本政策。
另外,在兩市區域內,成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異地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無需提供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上述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2021年起,成都先後與德陽、眉山、資陽攀枝花、重慶、綿陽實作提取互認。今年10月15日政策調整後範圍擴充套件至四川省內。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解釋該政策的特點時表示,在原只能向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異地貸款的基礎上,增加可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的渠道,變公積金異地貸款「一地辦」為「兩地辦」,解決職工「兩地跑」「多次跑」問題。
比如成都繳存職工在攀枝花購房,原來只能向攀枝花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現在既可以向攀枝花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地由借款申請人結合自身需求自主選擇。
另外,該政策支持借款申請人購買期房、現房、再交易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可申請純公積金貸款,也可申請組合貸款,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全部滿足貸款需求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