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2月8日公布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 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罰款1540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4年2月2日。
違法行為型別為:
1、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2、違反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規定;
3、違反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
圖源:央行
另有7人一並被罰。
其中,徐某忠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營運中心總經理,被警告,罰款20萬元。
萬某峰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營運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被警告,罰款16萬元。
郭某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經理,被警告,罰款8萬元。
魯某軍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總經理,被警告,罰款50萬元。
李某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份管負責人,被警告,罰款50萬元。
韓某軍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總經理,被警告,罰款40萬元。
郭某皞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被警告,罰款32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均為2024年2月2日。
來源 央行網站、中新經緯
編輯 黎莉 責編 馬強 校審 孫世建
監制 舒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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