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財經

「隔墻售電」打通電閘道器任重道遠

2024-04-30財經

日前,河南省發展改革委釋出【河南省工業企業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河南省增量配電網類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河南省農村地區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三個「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的征求意見稿,「隔墻售電」這一走向電力市場化交易的舉措再引行業熱議。

「豫見」河南開啟省域「隔墻售電」

「隔墻售電」是分布式發電實作市場化交易的通俗說法,是允許分布式能源計畫透過配電網將電力直接銷售給周邊的能源消費者,而不是先低價賣給電網,再由使用者從電網高價買回。這一模式可以讓能源消費者成為「生產投資型消費者」,同時還可以促進電網企業向平台化服務戰略轉型。

「其實我們也沒有想到關於‘隔墻售電’的省級政策會先從河南省釋出出來。」長期從事光伏計畫投資的陳兵告訴記者,本次河南省發展改革委釋出的三個檔,針對工業企業、增量配電網、家庭作坊和整村開發四類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提出了一系列重點建議。

中國城市報記者梳理發現,這些建議包括允許工業企業在廠區紅線外建設設施、透過第三方投資以及將電力出售給用電企業,為農村光伏計畫加裝防逆流裝置以避免向主電網輸送電力,以及允許整村開發的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參與市場交易等。其中,工業企業源網荷儲一體化計畫的「可以在廠區紅線外建設」「可以第三方投資,出售給用電企業」兩大突破,基本是從實質上實作了「隔墻售電」。

在不少分布式光伏從業者看來,近年來新能源裝機占比越來越大,隨之而來的是新能源如何充分消納。「隔墻售電」不僅能夠幫助新能源消納,還可以提高分布式計畫收益、促進新能源計畫投資。

「河南省鼓勵分布式光伏計畫實施「隔墻售電」,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是起到了積極作用的。」陳兵說。

然而在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看來,河南省此次的「隔墻售電」政策與此前行業內構想的和期望的並不太一樣。

「河南省這一次出台的政策核心,是鼓勵分布式電力在低壓側全部消納,不向大電網反送電。尤其是工商業分布式電力,發電方可以向周圍的工業企業區供電。而整村用電是允許向大電網反送電,但需要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彭澎說,檔明確,除整村用電外,其他計畫的電量只能自用,應加裝防逆流裝置,不向大電網反送電,在計畫執行期內,因負荷或調峰能力不足造成棄風棄光的,自行承擔風險。

試點6年「隔墻售電」行程緩慢

其實「隔墻售電」並不是新提法。

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於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提出,允許分布式發電計畫單位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使用者進行電力交易。

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該試點工作進展並不順利。2019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公布首批26個交易試點計畫名單,該名單計畫均為風電和光伏計畫,分布在江蘇、安徽、湖北等10省,其中江蘇最多,共6個試點。為此,江蘇省曾專門制定【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2021年,山東省、浙江省也先後釋出檔,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力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市場化交易。

盡管政策利好不斷,但與新能源裝機量不斷攀升的勢頭相比,可以解決「消納難、融合難」的「隔墻售電」發展依然緩慢。

一位不願具名的新能源投資頭部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發展緩慢的原因之一是「隔墻售電」對電網企業的利益造成了沖擊,之前有些地區的電網企業會要求工商業使用者在電網與試點售電公司之間進行「二選一」,許多使用者在權衡利弊之後還是選擇了電網。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分析,電網企業的「過網費」機制不明確、電力輸配成本分擔不明確、輔助服務價值沒能得到很好體現等都阻礙了「隔墻售電」的發展。

但近年來,中國風電、光伏產業發展不斷提速,電力消納難題加劇,在一系列電力市場深化改革、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中,「隔墻售電」模式也逐漸得到了重視。2022年8月,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提出,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支持分布式發電就近參與市場交易,推動分布式發電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政策頻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

真正實作「隔墻售電」規模化發展的是2023年。

2023年1月,浙江省「隔墻售電」進入實質化階段,市場活躍度逐漸有了起色。同年2月,廣東省能源局、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和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釋出【廣東省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實施方案】指出,將探索在縣域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等建設多能互補、源荷互動的綜合能源系統,采用合約能源管理營運模式,引導企業、社會資本、村集體等多方參與,建設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微能網,為使用者提供電熱冷氣等綜合能源服務。完善配套政策機制,推動增量配電企業發展綜合能源服務,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隔墻售電」等模式。

去年2月,湖南省長沙市發展改革委釋出關於【長沙市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發展保障方案】的通知指出,按照有關規定盡快落實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過網費」標準,有序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就近開發利用,積極爭取「隔墻售電」工作落地。優先在工業園區、大型生產企業和大數據中心等周邊地區因地制宜開展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適時推進風電光伏計畫與電力使用者開展直接交易,鼓勵雙方簽署長期購售電協定。

去年4月,國內第一個「一對多」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計畫,也是第一個在負荷中心以市場化手段交易給其他第三方電力使用者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計畫,在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落地投運。該計畫總裝機約12百萬瓦,預計年均發電量1223萬千瓦時,可直接出售給同在一個110千伏變電站內的用電企業,實作就近消納。這一計畫的落地被視為「隔墻售電」在中國的「突破性進展」,為「隔墻售電」模式的大規模推廣提供了可復制、可借鑒經驗。

去年12月19日,山東省印發【山東省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工作分工方案】提出,健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鼓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使用者直接交易,山東分布式光伏計畫「隔墻售電」迎來突破。

2023年12月初,上海市經濟資訊化委釋出【上海市促進新型儲能產業高品質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見稿)】,提出在臨港新片區建設涵蓋風、光、儲、氫等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的儲能發展模式,開展「隔墻售電」新模式的先行先試。

「從不斷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地方解決新能源消納難題的決心。」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當前的電網(輸配電)投資是按照使用者的最大負荷設計的,雖然「隔墻售電」交易雙方減少了網購電量,但電網投資並沒有減少。因此,「隔墻售電」實際上造成了電網企業收入的缺額。按現行政策,此部份缺額透過電價調整解決,這也意味著未參與「隔墻售電」的使用者將分攤更多的輸配成本。要想讓「隔墻售電」計畫更好落地,仍需要進一步厘清交易雙方和電網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等核心問題。

「下一步發展的關鍵問題在於平衡好市場需求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以此為基礎出台更具體、更有效的管理細則。」彭澎告訴記者,如何讓「過網費」的計算和權利責任分擔更加明確,是今後發展的關鍵。

除了「過網費」外,有分析認為,電網企業增加的成本還應包括電力計量成本、交易平台運維服務成本、平台使用或接入服務費等,來保障電網企業在計畫中能兜住成本,並獲取合理收益。這就需要國家在試點計畫中進行長期、動態的監測評估。

「長遠來看,還需要制定相應的規則,督促‘隔墻售電’交易主體公平承擔各類靈活性資源提供的電力平衡服務所產生的相關成本,平衡各方利益訴求。」彭澎說。

■中國城市報記者 康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