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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輿情|違規減持!萬業企業第二大股東遭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

2024-02-06財經

萬業企業(600641)2月6日晚間公告,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第二大股東三林萬業(上海)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海證監局指出,截至2018年7月17日,三林萬業持有萬業企業股票10903.86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3.53%。2020年6月10日,三林萬業透過大宗交易減持304萬股,減持比例為0.38%;2020年7月27日,萬業企業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三林萬業股份數量增加2119.97萬股,持股比例增加0.13%;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9月6日、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0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0月6日,三林萬業五次披露減持計劃並透過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股份340萬股、720.57萬股、1794.01萬股、976.44萬股、1482.62萬股,減持比例分別為0.36%、0.75%、1.87%、0.75%、1.59%。

至此,三林萬業對萬業企業的持股比例累計變動已達到5.57%。三林萬業未在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上市公司股份5%時停止交易,且未按照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就上述情況披露了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海證監局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三林萬業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註意的是,2024年1月5日晚,中國證監會就【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適用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就投資者權益變動要求統一明確為「刻度」標準,並明確由上市公司對因公司股本變化導致的投資者權益變動情況進行披露。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