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雲南紅河州能源局公開對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214號建議的答復。
該答復針對陳勇宏等3名代表在紅河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提出的【關於將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納入州級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建議】第0214號建議。
紅河州能源局表示,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現已納入紅河州「十四五」綠色能源發展規劃,州能源局會同州發展改革委於2024年3月18日已將「十四五」後續新能源計畫上報省級稽核。2024年7月15日,經省級精準規劃專班稽核後,紅河縣上報的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中,庫博光伏計畫已透過稽核進入省級「計畫庫」,其余7個計畫(土魯白光伏計畫、底馬壩光伏計畫、南罕河光伏計畫、迤薩光伏計畫、海龍光伏計畫、補幹光伏計畫、紮垤光伏計畫)涉及占用敏感因素,已被退回處理。2024年7月16日,州能源局已將省級稽核意見下發至紅河縣能源主管部門重新最佳化論證選址範圍,到後續省級下發通知後再進行計畫報送。
詳情如下:
紅河州能源局對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214號建議的答復
陳勇宏等3名代表:
你們在紅河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提出的【關於將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納入州級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建議】第0214號建議,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能源局關於報送「十四五」後續新能源計畫的通知】(雲能源水電〔2024〕50號)要求,紅河州共梳理出「十四五」後續新能源計畫共29個,其中包括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現已納入紅河州「十四五」綠色能源發展規劃,州能源局會同州發展改革委於2024年3月18日已將「十四五」後續新能源計畫上報省級稽核。2024年7月15日,經省級精準規劃專班稽核後,紅河縣上報的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計畫中,庫博光伏計畫已透過稽核進入省級「計畫庫」,其余7個計畫(土魯白光伏計畫、底馬壩光伏計畫、南罕河光伏計畫、迤薩光伏計畫、海龍光伏計畫、補幹光伏計畫、紮垤光伏計畫)涉及占用敏感因素,已被退回處理。2024年7月16日,州能源局已將省級稽核意見下發至紅河縣能源主管部門重新最佳化論證選址範圍,到後續省級下發通知後再進行計畫報送,積極爭取更多計畫列入省級計畫庫。
二、下一步計劃
按照2024年7月15日省能源局印發【雲南省新能源精準規劃工作專班關於「十四五」後續新能源計畫省級要素稽核情況的通報】要求,堅持客觀科學、主動爭取的原則,加強計畫精準謀劃,加強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匯報溝通,根據紅河縣現有資源情況,爭取將紅河縣7個計畫納入省級新能源發展規劃。
感謝你們對我州能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請在今後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紅河州能源局
2024年8月29日
編輯:崔 雪
責編:劉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