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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並購座談會紀要解讀!

2024-10-22財經

詳細解讀:

一、會議背景與目的

上交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的決策部署,推動證監會「並購六條」 與 「科創板八條」 落地見效,再次舉辦券商座談會,宣講並購重組政策精神,聽取意見建議,以活躍並購重組市場,打通政策落地 「最後一公裏」。

二、與會券商觀點

認可政策:券商認為 「並購六條」 與 「科創板八條」 堅持市場化方向,回應了並購重組難點、堵點問題,激發了市場信心與活力,滬市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活躍度提升,案例增多。

中介責任:作為中介機構,證券公司將提高服務能力,宣傳解讀政策,發揮交易撮合和專業服務作用,推動優質案例落地。

提出建議:券商就完善並購重組溝通機制、提高稽核效率、推動跨境並購制度完善、最佳化商譽處理及配套制度安排等方面提出建議。

三、上交所觀點

並購重組的重要性:上交所認為並購重組是實作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最佳化資源配置、助力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途徑。

改革與服務:上交所將持續深化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完善制度機制,強化市場溝通與服務,營造良好市場生態。同時,希望券商承擔「看門人」 職責,提升專業能力和執業品質,推動標誌性、高品質的產業並購案例落地。

四、座談會主要內容

主要領導講話精神

蔡建春(總經理):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要樹立正確價值觀,圍繞好公司好資產,提高上市公司經營品質,在存量經濟時代強調價值導向,積極創新。

活躍並購重組不僅是稽核環節的事,交易所還將在引導長期資本、機構投資等方面努力,全面貫徹註冊制精神。

上交所將持續通暢溝通機制,並購重組稽核向「公開、透明、可預期」 看齊,市場主體可與交易所溝通。希望投行多溝通、多推案例。

劉連起(重組委主任):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工具和政策豐富,可充分利用,已有典型案例,對並購六條中不明確的可參考案例或與交易所溝通,必要時交易所會幫助設計方案。

當前是政策紅利期,要抓住視窗期機會,包括借殼,首單案例很重要。

並購六條的具體落地,如儲架式發行的定價機制,鼓勵嘗試不同做法,具體規則將在典型案例積累後推出。

徐明磊(公司一部總監):現金類收購要控制風險,新政起步階段多推平穩可落地、潛在負面較少的案例。

佘力(稽核中心常務副主任):並購審理理念與 IPO 不同,稽核中心更尊重市場意見,願意參與方案設計,幫助上市公司做好並購。

陳亦聰(公司二部總監):對績差類上市公司,除關註財務風險外,還要關註綜合風險;對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將強調精準問題,中介做好勤勉盡責,市場化因素導致的問題不會苛求問責。

並購六條解讀

產業並購:政策導向為產業並購,圍繞新質生產力、提高上市公司經營品質,科創板公司圍繞產業鏈上下遊並購,在有協同效應且不影響科創內容的情況下,標準可適當松動。

跨界並購:回應市場關切,跨界並購要圍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第二曲線增長,避免盲目跨界,鼓勵產業導向的並購。

未盈利資產並購:主機板上市公司收購虧損資產需不影響持續經營能力,講清並購目的和邏輯;早期創業公司並購要對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有利。要綜合判斷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保持持續經營能力,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私募基金反向掛鉤:支持私募基金結束,支持耐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縮短釘選期。以基金業協會備案為準,支持產業整合導向的私募基金收購上市公司,但不符合大股東資質的不能成為大股東。

吸收合並:支持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並,簡化稽核流程,縮短被吸並方股東釘選。上市公司包括滬深 A 股、B 股及北交所上市公司。

產業整合:傳統行業產業整合適用面寬,借殼要符合 IPO 政策。

估值包容度:並購估值不同於 IPO,關註凈資產增值率,輕資產公司可采用多種估值方法論證。

業績承諾:第三方產業並購關註交易方案公允合理,業績承諾不影響判斷。

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取消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規定,減少顧慮。

分期發行股份:儲架式發行先從科創板定增融資推出,並購分期發行定價機制和發行節奏市場化,待案例積累後出台細則。

撤否企業並購:根據撤否問題決定是否鼓勵並購,借殼規則未修訂,觸及借殼需遵循借殼規則。

總體而言,這次座談會體現了上交所對並購重組市場的重視和推動,明確了政策方向和重點,鼓勵券商積極參與,共同促進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提高市場品質和活力。

多措並舉活躍並購重組市場:上交所再次舉辦券商座談會,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裏」

2024-10-10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央政治局會議和新「國九條」精神,推動證監會「並購六條」與「科創板八條」落地見效,10月10日,上交所再次舉行券商座談會,現場宣講並購重組最新政策精神,並就進一步活躍並購重組市場、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裏」聽取意見建議。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華泰聯合、國泰君安、國信證券、東方證券、廣發證券8家券商參加會議。

與會證券公司一致認為,「並購六條」與「科創板八條」堅持市場化方向,針對性地回應市場關註的並購重組難點、堵點問題,從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轉型升級、鼓勵上市公司加強產業整合、進一步提高監管包容度、提升重組市場交易效率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創新性安排,措施之多、力度之大,均為近年來少有,有效地激發了並購重組市場的信心與活力。自相關政策釋出以來,滬市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活躍度不斷提升,數量明顯增加,主機板、科創板多個標誌性案例相繼湧現,市場反響熱烈。大家表示,作為並購重組的重要中介機構,證券公司將切實提高服務能力,把監管政策導向宣傳好、解讀好,充分發揮交易撮合和專業服務作用,支持更多符合政策要求的優質案例盡快落地。與此同時,大家就完善並購重組溝通機制,進一步提高並購重組稽核效率,推動跨境並購制度完善,最佳化並購重組中商譽處理,以及最佳化稅收、國資管理等配套制度安排等,提出相關建議。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並購重組是實作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最佳化資源配置、助力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途徑。上交所將在監管部門指導下,持續深化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機制,強化市場溝通與服務,推進監管更加公開、透明、可預期,共同營造支持高品質產業並購的良好市場生態。希望證券公司切實承擔起「看門人」職責,提升專業能力和執業品質,在滿足合規要求的同時加強價值判斷,把好並購重組品質關。當前,要把握難得的機遇,與監管部門和上交所同向發力,積極開拓,大膽創新,支持服務上市公司用足用好並購重組政策工具,盡快推動一批標誌性、高品質的產業並購案例落地,將創新政策舉措轉換為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的實效。

下一步,上交所將繼續會同有關方面做好並購重組政策宣導,引導市場各方規範開展並購重組活動,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在企業並購重組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和投資價值,切實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

上交所並購座談會紀要

參會人員:

上交所 :蔡建春(總經理)、劉連起(重組委主任)、王泊(副總經理)、佘力(稽核中心常務副主任)、徐明磊(公司一部總監)、陳亦聰(公司二部總監)、王升義(科創板公司部總監)以及會員部、辦公室、市場發展部等負責人

券商 :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華泰證券、東方證券、國信證券、廣發證券8家券商投行業務分管領導和並購業務負責人

座談會主要內容:

上交所稽核中心就並購六條與科創板八條制定的背景、導向、內容理解和市場典型案例做了講解,針對性地解讀、解答當前市場關註的並購重組難點、堵點問題,請各家券商就當前政策的落地、更好推動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需要做的工作提意見和建議。

交易所領導表示,要把握好政策宗旨,支持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宏觀環境變化,進入到存量經濟時期的重要舉措。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開展並購重組,要樹立並堅持好的價值觀、價值導向,利用好政策更好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質生產力方向轉型升級、促進產業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品質,交易所會在提高監管包容度、提升稽核效率、通暢溝通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向公開、透明、可預期方向最佳化,持續做好服務。交易所會在政策宣導、創新方案支持、計畫溝通等方面大力支持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必要時可由上交所相關業務人員到各券商、上市公司做政策解讀和宣導。當前的政策是改革的起步,條件成熟了還會繼續推出一系列支持性、創新性安排。同時,希望各家券商給市場主體做好宣導,近期多推動並購重組的案例公告,特別是市場效應好、能平穩推進的好計畫好案例。

一、主要領導的講話精神

(一) 蔡建春(總經理)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一定要樹立並堅持正確的價值觀,要圍繞好公司好資產,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經營品質方向做。當前已進入存量經濟時代,要特別強調價值導向,在這個基礎上積極作為,大膽創新。

活躍並購重組,不是稽核單一環節的事情,交易所同時也會在引導長期資本、機構投資等方面努力,不只是在IPO、並購等稽核環節落實註冊制,在投資導向、日常監管等方面貫徹註冊制精神。

上交所在通暢溝通機制上會持續努力,並購重組稽核要向科創板要求的「公開、透明、可預期」要求看齊,如果市場主體有疑問,可直接向交易所公司監管部、稽核中心溝通。

總的來說,希望投行有問題、有計畫就多溝通。其次是多推案例,當前市場亟需的是並購重組案例,批次的案例,好的案例,希望投行多推案例,推好的案例。

(二)劉連起(重組委主任)

當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工具、政策很多,可以充分用好,已經有一些典型案例出來,並購六條裏面還有待明晰的,可以參考已公告案例。如果還有疑問或者沒有先例,可以直接到交易所溝通,必要時會幫助企業設計更好的方案。當前需要案例先行,規則的細化、完善,在典型案例積累之後再總結完善。

當前還是政策紅利期,視窗期機會要抓住,包括借殼在內。如果有想法,可以更積極態度推行,第一單、首創案例很重要,有些不是很明確的事項,首單做得好,可以推向全市場。有些未必有好效果的做法,首單過了,後面可能就無法照例參考了。

並購六條具體的落地,比如儲架式發行,定價機制可以是首次發行定價,也可以每次發行期定價,或者其他合理做法,鼓勵做各種不同嘗試,具體規則會在典型案例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再推出。

(三)徐明磊(公司一部總監)

現金類收購,不建議做過高的杠桿,要控制好風險。其次是建議在現在新政起步階段,多推平穩可落地、潛在負面較少的案例。

(四)佘力(稽核中心常務副主任)

並購的審理理念和IPO不同,會在交易方案這些方面更尊重市場意見,稽核中心也願意更多參與到方案設計環節,幫助上市公司更好做好並購。

(五)陳亦聰(公司二部總監)

對績差類上市公司,除了財務類風險外,要更多關註綜合類風險,比如是否存在違規、處罰問題。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包括並購後對上市公司和中介的監管,會強調精準問題,只要做好勤勉盡責,市場化因素導致的問題不會苛求問責。

二、並購六條的解讀(施晶晶)

(一)產業並購

這次並購政策,導向是產業並購,希望圍繞新質生產力、提高上市公司經營品質方向努力。在此基礎上,具體標準上做了松動。比如科創板公司,圍繞產業鏈上下遊並購,即使並購標的不在科創板IPO鼓勵的六大行業裏,要有協同效應、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並購後科創內容發生變化的,可以推進。

(二)跨界並購

原來就沒有限制,這次提主要是回應市場關切,做的特別提示。但是跨界並購要有要求:(1)要圍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第二曲線增長。(2)盲目跨界會受到嚴監管,第二條對跨界並購提的限制條件,也是希望避免盲目跨界,鼓勵產業導向的並購。

(三)未盈利資產並購

原來也有,只是比較少,普適性案例不多。對主機板上市公司,收購虧損資產,條件是不要影響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要講清楚並購的目的和邏輯,比如收購的資產是做產業配套、技術支持,沒必要盈利,能夠強鏈補鏈的;對早期創業公司的並購,要講清楚是有前景的,對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持續經營是有利的。

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保持持續經營能力,要結合上市公司經營規模、資金實力等綜合判斷,不要因為並購導致上市公司出現大幅虧損等狀況。

關於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要結合交易目的,說清楚並購是否有利於引進技術、人才,是否有利於補鏈強鏈。

(四)私募基金反向掛鉤

主要是回應支持私募基金結束問題,支持耐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支持持有期限較長的私募基金縮短釘選期。

關於私募基金的界定,以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為準,可以是創投基金,也可以是產投基金,並購基金也可以。

支持以產業整合為導向的私募基金收購上市公司行為,但是私募基金本身不符合作為上市公司大股東資質的,不能成為大股東,這是資管、私募基金規則的限制。

(五)吸收合並

同一控制下吸並案例很多,也繼續支持。同時這次也提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並,明確態度積極支持。除了簡化稽核流程,還增加了縮短被吸並方股東釘選的安排。吸並中有構成收購的,按照現行規則披露就好。

上市公司的界定,包括滬深A股、B股上市公司,也包括北交所上市公司。但不包括港股上市公司。

(六)產業整合

傳統行業的產業整合,行業適用面很寬,衣食住行等IPO黃燈行業也可以做。但是構成借殼的,要等同IPO,借殼資產要符合IPO政策。

(七)估值包容度

並購的估值,不會也不能等同IPO的估值方法。關註點是按凈資產為基準的增值率,輕資產的公司,增值率高,可以采用多種估值方法論證,包括參考同行業上市公司。

(八)業績承諾

第三方產業並購,關鍵點包括估值在內的交易方案的公允合理,不會因為有業績承諾就放松公允性判斷,也不會因為沒有業績承諾就影響合理性判斷。

(九)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並購重組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過往也比較寬松,這次直接取消規定,是減少顧慮。

(十)分期發行股份

儲架式發行,定增融資的,會從科創板先行推出。待規則落地後,科創板公司配套融資也可使用儲架式發行制度。

並購的分期發行,定價機制、發行節奏,希望市場化,從案例中總結,近期不會出台規則加以限制。待案例積累到一定程度,應該會出台細則予以明確。近期如有案例,或者問題,可積極溝通。

(十一)撤否企業並購

要看撤否的問題,如因為業績造假嫌疑,並購也不鼓勵。如因為板塊定位,並購不限制。同時此次借殼規則沒有修訂,觸及借殼的還是要遵循借殼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