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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實施在即,如何正確有效地減資?這場「通法營商助企」通報會為您答疑解惑

2024-05-25財經
公司違法減資時,減資股東承擔什麽責任?
減資之前尚存爭議債權的債權人是否屬於已知債權人?是否需要向其履行書面通知義務?
股東減少其認繳出資,減資程式違法時,是否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24年7月1日,新修訂的【公司法】將正式施行。其中增設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的期限,並進一步規範了公司減資流程,實作公司註冊資本從「認繳制」到「限期認繳制」的轉變。對於許多民營企業來說,「減資」不僅僅是財務數位的調整,更是企業戰略調整和市場適應力的體現。因此,靈活運用減資這一工具,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應對市場變化和經濟挑戰。
為推動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發展,2024年5月23日,通州法院舉行「通法營商助企」系列新聞通報會第一場,聚焦民營企業減資案件,釋出【北京城市副中心民營企業減資案件審判白皮書(2016-2023)】,以司法「實舉措」,助力最佳化營商「大環境」。本次通報會由通州法院政治部主任郜超主持,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朝陽,民二庭庭長曹越和副庭長吳可加出席通報會。
通報會上,張朝陽通報了該院自2016年至2023年審結的涉公司減資糾紛案件的審理情況,他表示,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常見的爭議焦點主要包括:公司減資時應當通知的債權人的範圍、通知與公告的適用、公司違法減資的法律效力認定及責任承擔、公司股東是否有權直接起訴公司要求進行減資並分配減資款、減資程式尚未履行完畢前股東是否可以請求返還投資款等。
「以公司減資程式為例,新修訂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明確了公司減資程式的規範要求,包括披露公司資產資訊、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向債權人披露公司減資資訊、履行公告及通知程式等。如未履行上述程式性規定,即存在瑕疵減資的情形。所以就要求企業在減資中註重相關程式的規範。」曹越針對公司減資糾紛審理情況及焦點爭議,緊扣新修訂的【公司法】,對民營企業減資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分別從通知債權人方面、內部決議程式方面以及公司減資程式方面進行了法律風險提示。
吳可加對三個涉企業減資糾紛中的典型案例進行了分析並作出了提示。在一起「公司減資時未書面通知有爭議債權的債權人」案件中,吳可加提示,公司經營期間除了發生已知的債權債務,還可能產生或有債務或者潛在債務,所以公司減資需征得債權人同意的法定程式包括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和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股東減資之前尚存爭議債權的債權人屬於已知債權人,股東減資時公司應向其履行書面通知義務。
掃碼檢視典型案例
據悉,除釋出【白皮書】向民營企業提示公司減資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和防控建議之外,一直以來通州法院多措並舉, 燃旺「最佳化營商環境」之火,為民營經濟發展賦能。一方面積極搭建「四維一體」服務保障體系,開通涉「兩區」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並搭設10間個人化、場景化調解室,同步最佳化雲端談話調解平台功能,高效處理存量矛盾糾紛。另一方面與區單位共同設立「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與區工商聯聯合釋出【助力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十項舉措】,釋出至今已讓500多家企業從中受惠。同時主動赴中小微企業走訪普法,30余次「零距離」問需於企,「面對面」答疑解惑,精準護航企業發展。
郜超指出,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沒有「休止符」,只有「漸強音」。只有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才能讓企業「進得來、留得住、發展好」。通州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創新商事審判模式,夯實助企服務舉措,大膽作為、積極作為、創新作為,用生動的審判實踐為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副中心經濟大局發展貢獻力量。
人大代表點評
趙靜
北京市人大代表
透過參加此次釋出會,我系統了解到民營企業在減資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及註意事項,也感受到了通州法院主動擔起最佳化營商環境法治責任,立足發展大局,積極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向前一步主動作為的決心和態度。希望通州法院在下一階段工作中能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強化源頭治理,常態化對企業進行走訪調研,幫助企業化解法律風險,透過座談、宣講等方式,主動傾聽企業訴求,規範企業執行,幫助企業拓寬思維,強化企業營運管理,助力民營企業高速、健康發展。
楊宜
北京市人大代表
通州法院的白皮書針對新修訂的【公司法】關於公司減資規定的新變化,立足當前司法裁判實踐,從民營企業本體出發,對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梳理,對公司減資案件的典型爭議進行深入的剖析,針對性地提出專業性建議,為民營企業把脈開方。此舉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動實踐,希望通州法院日後持續關註民營企業所需,切實為民司法。
徐國慶
通州區人大代表
通州法院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民營企業在減資案件中的訴訟風險點及應對策略,形成涉副中心民營企業減資案件審判白皮書,有效促進副中心民營企業提升風險預防和抵禦能力,充分發揮了司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職能作用。希望通州法院今後推出更多貫徹落實人民法院高水平司法護航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舉措,推動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
供稿:通州法院
編輯:嶽兵 汪希
稽核: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