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江浙滬等地區綠色食品小龍蝦(克氏原螯蝦, Procambarus clarkii )稻田養殖的環境條件、田間工程、水稻種植、小龍蝦養殖、小龍蝦包裝、運輸和 儲藏、生產廢棄物處理、生產檔案管理等各個環節應遵循的準則和要求。
本規程適用於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的綠色食品小龍蝦的生產。
2 規範性參照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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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316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品質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NY/T 394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471 綠色食品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755 綠色食品 漁藥使用準則
NY/T 840 綠色食品 蝦
NY/T 847 水稻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1056 綠色食品儲藏運輸準則
SC/T 1066 羅氏沼蝦配合飼料
SC/T 1135.4 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 第4部份:稻蝦(克氏原螯蝦)
SC/T 9101 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
農業部[2003]第31號令 水產養殖品質安全管理規定
【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農醫發[2017]25號)
3 環境條件
3.1 稻田選擇
地勢平坦,抗旱防澇,排灌分開,進、排水方便,土壤質地宜為壤土和黏土,產地環境品質應符合NY/T 391和NY/T 847的規定。
3.2 稻田面積
一般以20畝~50畝為一個生產單元為宜。
3.3 水質水源
水源充足,引水便利,水質清新,pH值應為6.5~9.0,水質應符合GB 11607、NY/T 391和NY/T 847的規定。
4 田間工程
4.1 挖溝築埂
4.1.1 挖溝
距離外埂內側1 m~2 m處開挖邊溝。根據稻田地形和面積選擇挖成環形溝、「U」形溝、「L」形溝、側溝。邊溝上寬2 m~4 m、底寬1 m左右、深1.0 m~1.5 m、坡比1:(1~1.5),邊溝面積不大於稻田面積的10%。
在交通便利的一側建設寬5 m~6 m的農機通道。農機通道宜做成「U」形,既保證農機能夠透過,又保證邊溝水體相通。
4.1.2 築埂
利用開挖邊溝的泥土加寬、加高、加固外埂。外埂每加固一層泥土後均需夯實,滿水時不崩塌。外埂宜高出田面80 cm左右,使稻田水位能達50 cm以上。外埂寬度2 m左右,坡比1:(1~1.5)。
有條件的可以在田面四邊築起內埂,內埂高30 cm~40 cm、寬30 cm~40 cm,每邊根據內埂長度設定2~3處缺口,便於田塊進水、排水,也有利於插秧時稻田維持一定水位及施肥用藥時隔離蝦群。
4.2 進、排水
應具備相對獨立的進、排水設施。進水口和排水口呈對角設定,進水口建於田埂上,排水口建於邊溝最低處,做到進水便捷、排水徹底。進、排水口宜安裝雙層防逃網。進水口用60目的長網袋過濾進水,防止敵害生物及野雜魚卵隨水流進入。
4.3 防逃設施
外埂四周宜用防逃網圍成封閉防逃墻,基部埋入地下20 cm,頂端高出地面50 cm,每隔1 m~2 m使用竹樁或木樁支撐防逃墻。在防逃墻內側上沿,縫制一條寬度15厘米左右的加厚塑膠薄膜,防止小龍蝦攀越逃逸。
4.4 施足基肥
肥料使用應符合NY/T 394的規定。每畝施用充分發酵的生物有機肥500 kg,均勻撒施並翻耕入土,埋入深度10 cm~20 cm。施肥應在10月~12月完成。
4.5 稻田消毒
稻田改造完成後,加水至田面水深10 cm左右,茶粕30 kg/畝或含氯石灰13 kg/畝全池遍灑,進行消毒,並徹底清除野雜魚。
4.6 水草種植
邊溝和稻田內宜種植伊樂藻,種植時間為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在稻田消毒7 d~10 d後,加水至田面水深20 cm左右,開始種植伊樂藻。
5 水稻種植
5.1 品種選擇
宜選用稭稈粗壯、抗倒伏、抗病、高產、品質優、適宜當地種植的水稻品種。
5.2 施肥
按照「前促中控後補」的原則施肥。肥料使用應符合NY/T 394的規定。禁止使用對小龍蝦有害的氨水、碳酸氫銨、普透過磷酸鈣、尿素等化肥。
5.3 病蟲害防治
宜采用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農藥使用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禁止使用對小龍蝦有害的辛硫磷、稻瘟靈、吡唑醚菌酯、氰氟草酯等農藥。施藥前應向稻田灌水,施藥時盡量將藥噴灑在水稻葉面上,避免落入水中,施藥後及時換水。切忌雨前噴藥。
5.4 水分管理
水稻種植時期的水分管理應遵循「淺水插秧,寸水返青,薄水分蘗,苗夠曬田,大水孕穗,過水促穗,濕潤壯籽」的原則。曬田時,邊溝水位低於田面30 cm左右。水稻收獲前7 d至水稻收割,邊溝水位低於田面20 cm~30 cm。水分管理可參照SC/T 1135.4的規定執行。
5.5 收割與曬田
水稻正常收割,留茬30 cm左右,稭稈還田,並曬田15 d以上。
6 小龍蝦養殖
6.1 苗種來源
優先選用本地具有水產苗種生產授權證的企業生產的苗種,並經檢疫合格,其余應符合NY/T 840的要求。
6.2 幼蝦品質
宜符合以下要求:
- 規格整齊;
- 體色為青褐色最佳,淡紅色次之;
- 有光澤、體表光滑無附著物;
- 附肢齊全、無失真傷,無病害、體格健壯、活動能力強。
6.3 幼蝦運輸
選擇專用運輸筐,筐底用水草或潮濕的毛巾鋪墊,7 kg/筐~8 kg/筐,不擠壓,運輸過程中保持通風、濕潤、避光,運輸時間以2 h以內為宜。
6.4 幼蝦放養
6.4.1 蝦體消毒
放養前套用稻田水澆淋2~3次,每次間隔3 min~5 min,然後用20 mg/L的高錳酸鉀或聚維酮碘溶液浸浴消毒3 min~15 min。
6.4.2 放養時間
宜在3月上旬至4月中旬投放第一批幼蝦;在水稻秧苗返青後,根據稻田存留幼蝦情況,補充投放第二批幼蝦。幼蝦投放應在晴天早晨和傍晚進行,避免陽光直射。
6.4.3 規格及放養量
投放第一批時,規格3 cm~5 cm的幼蝦,放養量宜為6000只/畝~8000只/畝;規格4 cm~5 cm的幼蝦,放養量宜為5000只/畝~6000只/畝。投放第二批時,規格5 cm左右的幼蝦,投放量宜為2000只/畝~4000只/畝。
6.4.4 放養方法
直接將蝦快速、均勻輕放到淺水區或水草較多的地方,讓其自行爬入水中。
6.5 飼料及投餵
6.5.1 飼料
飼料品質要求應符合SC/T 1066和NY/T 471的規定,優先采用小龍蝦綠色食品生產資料配合飼料,飼料粗蛋白質含量28%~32%。
6.5.2 投餵方法
飼料投餵時宜均勻投在無草區,也可搭建飼料台,固定於邊溝或田面。日投餌量以幼蝦總體重的2%~3%、成蝦總體重的4%~6%,並在2 h吃完為宜。具體投餵量根據季節、天氣、水質、蝦的攝食強度和生長周期進行調整。早晚各投餵一次,早晨日出前投餵日投餌量的30%,傍晚日落後投餵日投餌量的70%。
6.6 養殖管理
6.6.1 水位管理
在水稻種植期間,稻田水位調控以水稻生長要求為主,其余時間則根據小龍蝦的生長要求調控水位。水位管理可參照SC/T 1135.4的規定執行。
幼蝦投放初期保持田面水深30 cm左右,並隨著氣溫升高逐步擡高水位,控制田面水深30 cm~50 cm。水稻收獲後進行稻田曬田和稻田消毒,稻田消毒10 d以上,提升田面水深至20 cm左右,種植水草,隨著水草生長和氣溫下降,逐漸提升田面水深至40 cm~50 cm。
6.6.2 水質管理
水質要保持「肥、活、嫩、爽」,水溶氧大於5 mg/L,亞硝酸氮和氨氮0.1 mg/L以下。根據水色、水溫、天氣和蝦的活動情況,采取補肥、加水、換水以及生物制劑改底和改水等措施控制水體透明度為20 cm~40 cm。適時施用充分發酵的有機肥料,將水質的肥力保持在一定程度。
6.6.3 水草管理
水稻種植之前,水草面積控制在養殖總面積的30%左右,水草過多及時割除,水草不足及時補充。
高溫季節宜對伊樂藻進行割茬處理,防止高溫期大面積浮根腐爛、敗壞水質。
經常檢查水草生長情況,水草根部發黃或白根較少時及時施肥。水草蟲害高發時,每天檢查,發現害蟲,及時處理。
6.6.4 巡田
每日早晚巡田,觀察水質變化以及蝦的吃食、脫殼生長、活動、病害等情況,檢查防逃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6.5 清除敵害
小龍蝦的敵害生物主要有蛙、水蛇、黃鱔、肉食性魚類和水老鼠等。每年水稻收割期、稻田灌水前,需清除邊溝內敵害生物。可采用茶粕30 kg/畝浸泡後全池遍灑消毒。
6.7 病害防治
采用「無病先防、有病早治、全面預防、積極治療」的原則。稻田定期消毒,蝦體消毒,調控水環境,精細投餵,避免蝦體受傷,預防病害的發生。發生病害時,應準確診斷、對癥治療,治療用藥應符合NY/T 755的規定。常見病害防治見附錄A。
6.8 捕撈
6.8.1 捕撈時間
第一批成蝦捕撈時間為4月中旬至6月上旬;第二批成蝦捕撈時間為8月上旬至9月底。
6.8.2 捕撈工具
捕撈工具以地籠為主。成蝦捕撈地籠網眼規格以2.5 cm~3.0 cm為宜,捕撈時遵循「捕成留幼」原則。
6.8.3 捕撈方法
捕撈初期,將地籠置於田面及邊溝中,每日淩晨收蝦。3 d~5 d移動一次地籠位置。
捕獲量減少時,降低稻田水位,使蝦落入邊溝內,在邊溝中放置地籠。
用於繁育小龍蝦苗種的稻田,在秋季進行成蝦捕撈時,當日捕獲量低於0.5 kg/畝時停止捕撈,剩余的蝦用來培育親蝦。
7 小龍蝦包裝、運輸和儲藏
7.1 包裝
應符合NY/T 658和NY/T 840的規定。活蝦應有充氧和保活設施。
7.2 運輸和儲藏
應符合NY/T 840和NY/T 1056的規定。運輸要有暫養、保活設施,應做到快裝、快運、快卸,用水清潔、衛生,防止日曬、蟲害、有害物質的汙染和其他損害。 儲藏中應保證所需氧氣充足。
8 生產廢棄物的處理
8.1 資源化處理
水稻稭稈提倡還田,嚴禁焚燒、亂堆亂放、丟棄和汙染環境。
8.2 無害化處理
稻田排放的尾水水質應符合SC/T 9101的規定。
生產資料的包裝廢棄物應回收,交由有資質的部門或網點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
病死的小龍蝦無害化處理按【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農醫發[2017]25號)要求執行,推薦使用深埋法處理。
9 生產檔案管理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03年第31號的規定建立綠色食品小龍蝦稻田生產檔案,做好水稻種植和小龍蝦養殖的各項記錄。記錄保存不少於3年。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江浙滬等地區 綠色食品小龍蝦稻田養殖主要病害防治方案
江浙滬等地區 綠色食品小龍蝦稻田養殖主要病害防治方案見表A.1。
表A.1江浙滬等地區 綠色食品小龍蝦稻田養殖主要病害防治方案
防治物件 |
漁藥/制劑名稱 |
使用劑量 |
用藥方法 |
休藥期 |
纖毛蟲病 |
硫酸鋅三氯異氰脲酸粉 (水產用) |
0.3 g/m3 |
全池遍灑 |
\ |
硫酸鋅粉(水產用) |
0.75~1 g/m3(病情嚴重時可連用1~2次) |
全池遍灑 |
\ |
|
食鹽 |
3%~5%(3 d~5 d一個療程) |
浸浴 |
\ |
|
甲殼潰爛病 |
含氯石灰(水產用) |
1.0~1.5 g/m3(一日1次,連用1~2次) |
用水稀釋1000~3000倍後全池遍灑 |
\ |
茶粕 |
15~20 mg/L |
全池遍灑 |
\ |
|
爛鰓病 |
次氯酸鈉溶液(水產用) |
1~1.5 mL/m3(每2 d~3 d一次,連用2~3次) |
稀釋300~500倍後全池遍灑 |
\ |
含氯石灰(水產用) |
1.0~1.5 g/m3(一日1次,連用1~2次) |
用水稀釋1000~3000倍後全池遍灑 |
\ |
|
聚維酮碘溶液(水產用) |
4.5~7.5 mL/m3(隔日一次,連用2~3次) |
稀釋300~500倍後全池遍灑 |
500度日* |
|
白斑病 |
聚維酮碘溶液(水產用) |
4.5~7.5 mL/m3(隔日一次,連用2~3次) |
稀釋300~500倍後全池遍灑 |
500度日* |
二氧化氯 |
0.2~0.5 mg/L |
全池遍灑 |
\ |
|
爛尾病 |
茶粕 |
15~20 mg/L |
全池遍灑 |
\ |
腸炎病 |
次氯酸鈉溶液(水產用) |
1~1.5 mL/m3(每2 d~3 d一次,連用2~3次) |
稀釋300~500倍後全池遍灑 |
\ |
含氯石灰(水產用) |
1.0~1.5 g/m3(一日1次,連用1~2次) |
用水稀釋1000~3000倍後全池遍灑 |
\ |
|
聚維酮碘溶液(水產用) |
4.5~7.5 mL/m3(隔日一次,連用2~3次) |
稀釋300~500倍後全池遍灑 |
500度日* |
|
註:漁藥使用應以最新版本GB 31650和NY/T 755的規定為準。 |
*「度日」是指水溫與停藥天數乘積。休藥期500度日指當水溫25攝氏度,至少需停藥20日以上,10攝氏度的情況下停藥期至少需要50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