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帖問:大伯自費8000修路,兒子卻叫他趕緊拆除,這路應不應該拆?
小編看法:
父親有大愛,兒子愛父親!誰都沒錯!
此事古難全,還是應該解決。
一是上下各立塊牌子,盡到提示義務。
二是向村委會報告,拿出處理辦法。
三是自己舉報自己違法,讓上級定奪!
然而網友卻議論紛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看都怎麽說的吧。
結果是:老婦人再次向你索賠,理由是未經同意擅自拆除減速帶,造成她孫子被車撞。
先為這個支書捏了一把汗,好結果[贊]
他們都是世代村民,沒有格局沒有出路,只能世代守著幾畝地!別跟他們計較這個,修路架橋都是恩澤後代的人!給你們家點贊!
村委會自己接手這個麻煩事?
好家夥…還有補充的嗎?[我想靜靜]
沒用的,出事後還得賠
這是人為給做好事設定門檻。
立一個牌子,上面寫:這不是道路,只是輪胎布景,任何人把它當道路使用的後果自負。
你說辦個好事怎麽就這麽委屈,法律應該站在道德這邊給予撐腰,打敗那些歪風邪氣,現在這個不講公德的氣焰越燒越厲害了,不講道德的反而還有理了,
應該馬上拆了,要不真出事了你後悔都沒用。本來那裏是沒有路可以走上去的,但是你修了路以後就得保障別人的安全。如果有一天真有人在那走過出事了,你保定是要償損失的。。。!現在沒事了大家都好,若真有事啊,不賴你賴誰呀?
那麽大家覺得應該怎麽辦?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