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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進城落戶以後,農村的宅基地等土地集體是否收回?答案有了

2024-06-11三農

首先,要澄清一個事實,農村土地撂荒現象,並不是農民不願意種田耕地,而是他們靠種田耕地,無法養活自己和養家糊口,所以,農村人才放棄自己的承包土地,進城謀求新的生活。

因此,農村絕大多數人,攜家帶口走出農村,離開土地,到新的城市裏,尋找工作,開始進行那漫長而又艱辛的打工生活。

他們在城市裏打工,家裏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仍然是屬於他們自己的,但是他們因為要生活,要麽把宅基地和承包土地,托給沒有進城的親戚朋友待自己管理,要麽將土地流轉出租給需要的人,要麽無人接受,就幹脆直接放置,導致土地撂荒。

因此,這些進城務工的農村人,在城市裏幹人家不願意幹的又臟又累,安全風險又大的工作,夜以繼日地不停地拼命的工作,創造和實作了自己的勞動價值,獲得了辛苦掙來的薪資。

他們在城市裏拼命的工作和掙錢,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日積月累,省吃儉用,維持著生活,有的農村人已經在城市裏購買到了屬於自己的房子,有的仍然靠租房住,總之城市裏有了屬於自己的家。

他們目前在城市裏雖然安了家,可是不是長久之計,因為,城市很難接受這些進城務工者,只能勉強地生活在城市,寄居在城市,若是有一天,農村人進城市打工的政策發生了改變,他們就在城市裏呆不下去了,又只能回到生他養他的農村老家謀求生活了。

這個時候,他們的農村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因為長期在城市裏打工,很少回老家農村,老家農村所發生的一切事情,他們在城市裏無從得知。

因此,老家村子裏,看到他們長期生活在城市裏,他們的承包土地撂荒了,宅基地閑置了,無人管理,無人租用。

所以,村子裏為了化解土地撂荒的問題,以這些進城打工的農戶,進城落戶為由,收回這些進城務工的農戶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同時發包給村子裏需要土地的村民。

這個時候,進城務工的人,若是在城市裏無法生活和生存下去的時候,需要回農村該怎麽辦?他們在城市裏的家,因生活不下去,只能離開城市回農村謀求新的生活。

而農村本來屬於自己的宅基地、承包土地等,在城市落戶了,現在不是屬於自己的了,這個時候這些進城打工的農村人,城市住不下去了,而農村又回不去了,該怎麽辦?

2015年國務院已經釋出了【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檔,不能把收回承包土地經營權,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集體經濟收益的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前提條件。

國家關於進城落戶農民的承包土地經營權、宅基地的使用權和集體經濟分配權,統稱為「三權」,在相關農村的政策方面,曾經多次強調了這「三權」的重要性,任何人和任何單位,都不能侵犯進城農民的這「三權」的合法權益,誰侵犯就由誰來負責到底,保護了進城農民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現在進城打工落戶的農村人,有了國家的好政策作後盾,即使從城市要回農村,同樣會非常順利地回農村安家落戶,仍然可以擁有過去的宅基地使用權,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集體經濟的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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