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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善批「土地法」不公,批民進黨當局缺乏同理心,只顧為政治辯護

2024-10-06三農

「土地法」爭議難解,日前台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劉世芳在台民意機構答詢,指縣市政府現在不願意送功能分區圖的理由和她所知道的完全是背道而馳,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劉所知道的是什麽應該講清楚,「此事攸關農民權益,不應該只為政治辯護、政治角力。」

雲林縣政府8月底辦完20鄉鎮市「土地計劃法」說明會,目前正在整理民眾陳情意見,縣政府表示功能分區圖仍在調整中,缺農水路以及低地力農地將排除於農1以外。

針對劉世芳所言,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土地法」是為保護農地,但有土地正義不公平的問題,閩南話諺語說「第一某子、第二田園」,農1可能斷送農民未來,為政者應該將心比心,不應該只是政治辯護、政治角力,本末倒置、顛倒是非。

張麗善指出,「現在台灣地區領導人缺乏是什麽?缺乏將心比心,缺乏同理心,如果將心比心,你就知道為什麽民眾會哀嚎。」

張麗善表示,現在民進黨當局把「土地法」歸咎於2016年馬英九執政,但都忘記民進黨已執政8年多,子法尚未修好,施行細則也沒有,今年才公告土地管制規則,農民權利受嚴重剝奪當然要跳腳,當然會據理力爭,執政者不應繼續推卸、不承擔責任。

張麗善說,農1的畫設標準是「25公頃以上土地、80%從事農業工作」,但很多是沒有農水路的,雲林縣政府請示台當局沒有農水路怎麽可歸類於農1?台當局答復:並非旱地就不能列為農1。張麗善表示,「這證明二件事,一是畫設原則不公平,二是主導權完全在台當局。」

她指出,縣政府完成「土地計劃法」說明會,收集資料後會進行匯整與檢討,先送縣的土地計劃審議委員會,之後才會送台當局,修正的原則是缺農水路以及低地力農地將排除於農1以外,目前仍在盤點中。

海峽導報駐台記者 林靜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