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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神操作」:層高讓人「頭」疼,設計師是怕我們站直嗎?

2024-05-28三農

近日,有粉絲私信留言,向本人咨詢關於農村安置建房計畫的施工品質問題。在解答的過程中,我發現有幾個問題頗值得深入探討。

該計畫為某村某組的個人安置房計畫,施工單位經招標程式選定,計畫為框架結構二層建築,建築面積為246.77平方米,預計投資約為78萬元。

在進一步的溝通中,我了解到該計畫的具體層高數據:一層高度設定為3.0公尺,二層結構平面結構標高為2.95公尺,露台結構標高為2.75公尺。針對這些數據,粉絲提出了關於層高是否符合國家規範的疑問。對此,我根據【國家住宅設計規範】中的相關規定進行了答復,即層高不低於2.8公尺即為符合要求。

然而,在仔細查閱圖紙之後,我發現了一些潛在的問題。如:

1、二層露台下一層是客廳及臥室,二層露台結構標高為2.75公尺,客廳頂板板厚130mm,如果加板底抹灰厚度20mm, 客廳凈高度為:2.75-0.13-0.02=2.6m。

客廳是一家人經常活動的場所,這凈高給居住者是否存在很壓抑的感覺?(這是在農村,不是城市的鳥籠)

2、還有一層客廳至過道處,有一條200(寬)*650(高)框架梁, 梁頂結構標高2.95公尺,凈高2950-650-20=2280mm。

這樣的凈高,估計高一點的人士伸手就可以觸及梁底,跟地下車庫限高有得比,每天進進出出面對這對這根梁,不知大家有感覺。

3、二層結構平面梁頂標高的設定也顯得較為復雜,存在多個不同的高度,可以說是「錯落有致」。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的難度、復雜性、投資成本。盡管某些區域如餐廳處梁底與板底平齊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整體上仍需要進一步審視其合理性。

4、建築、結構柱平面布置一天一個地(建築、結構柱平面位置不一致),令人費解。這樣的圖紙也能透過稽核?

我想說的是:農村住房在滿足國家相關規範的同時,在實際操作中,是否應該充分考慮居住者的實際需求、使用習慣、生活習慣及心理感受等因素,從而確定更為合理的層高?尤其是一層,應該充分考慮陰雨天氣時地面潮濕、通風采光等不利因素。

客廳作為一家人經常活動的場所,如果層高過低,會給人帶來一種壓抑感,影響居住體驗,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還有門廳)。

本文並不是質疑國家規範的嚴肅性,但規範是死的,這樣的層高是否符合廣大農村地區的使用要求?設計時是否征求使用者的意見?雖然調整層高可能會增加投資成本,但透過與居住者的協商和溝通,應該可以找到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綠色、環保、節能」等高大上的理由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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