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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部份海域禁漁期擬再延五年

2024-03-21三農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日前釋出通告,擬對深圳灣部份海域禁漁區有效期將延長五年。禁漁區面積約25.19平方公裏,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市民遊客在深圳灣觀鳥。深圳特區報記者 李忠 攝

通告稱,禁漁區內將全年全時段禁止一切捕撈和養殖行為。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同時修正深圳灣部份海域禁漁區範圍的相關表述及部份界點座標。新禁漁區範圍為:深港跨海大橋以東粵港水域邊界線以北至深圳陸域之間的區域。具體海上邊界線為:由深圳河入海口(東經114°02′38.41″,北緯22°30′15.45″)起,沿南航道中央至深圳灣84號航燈標(東經113°59′42.20″,北緯22°30′36.23″),與深圳灣大橋中部交點(東經113°57′14.84″,北緯22°28′38.82″)以及深圳灣大橋蛇口東角頭橋頭(東經113°56′45.55″,北緯22°29′23.14″)連線所包括的海域範圍。以上位置座標連線與深圳市海岸線形成的封閉區域為深圳灣部份海域禁漁範圍,不包含深圳市南山區人才公園海域部份,禁漁區面積約為25.19平方公裏。

此前,根據原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通告,深圳灣部份海域自2014年5月1日起設立禁漁區,有效期五年。2019年,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將深圳灣部份海域禁漁區有效期延長5年,至2024年4月30日止。

市民遊客在深圳灣岸邊觀鳥。深圳特區報記者 楊少昆 攝

據了解,深圳灣、西部珠江口沿岸海域和紅樹林濕地,是中國重要的淡水漁業資源種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遊通道,是黃唇魚、鰣魚、中華鱘、中華多爾芬、江豚、海龜、鱟、黑臉琵鷺等多種珍稀瀕危物種的棲息地。禁漁區設立以來,該海域杜絕了人鳥爭食,漁業資源數量明顯增多,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顯著,有效保護了生態平衡,打造了閃亮的城市生態名片。

近年來,深圳高度重視海洋漁業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消除漁業安全生產隱患,促進漁業高品質發展,2023年12月,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選劃前海灣、深圳灣禁漁區-赤灣口(含南山區人才公園人工湖)、沙頭角-鹽田正角咀港口航運區、下沙-大澳灣海域、桔釣沙-楊梅坑-大水坑灣等5處海域,共計38.14平方公裏,申報設立深圳市第二批禁漁區,將全年全時段禁止一切捕撈、養殖行為,有效期5年。相關區域,分別為高度開發與發展區、珊瑚保育區以及重要的航道、港池錨地等,不適宜開展漁業生產作業。

深圳擬設第二批禁漁區圖則。(圖源: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作者:深圳特區報首席記者 秦綺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