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印發 關於下達2024年度 省級財政銜接推進 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激勵縣)的通知
下達 7000萬元 資金
對2023年度促進鄉村產業振興、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
鄉村振興重點工作
7個激勵縣 給予獎補
建寧縣 獲得1000萬元獎補
通知指出
該資金屬於一次性補助,要聚焦鄉村產業發展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領域,符合銜接資金用途規定的短板弱項,其中用於鄉村產業發展計畫的資金占比不低於50%。各激勵縣要盡快完善激勵資金實施方案,將激勵資金落實到具體建設計畫上,明確建設內容、投資概算、實施主體、實施期限等, 建設計畫必須於2024年11月底前完工驗收 。
具體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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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釋出
新媒體編輯:王麗華
初審:王麗華
復審:李增祥
終審:黃春霖
來源:聚焦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