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教育

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2024-03-20教育

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

2024年(春)面向社會公開

考核招聘人員控制數教師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控制數教師共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毗河中學微信公眾號釋出)。

一、學校簡介

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成立於2018年9月,是經成都市政府批準,由新都區政府創辦的一所公辦寄宿制初級中學。學校毗鄰新都區最大森林公園——泥巴沱森林公園,緊鄰新都區政務中心、四川音樂學院,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學校占地62畝,現有29個教學班。學校是新都區現代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實行新形勢下「黨的領導、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

辦學至今,學校師生獲區級以上各類榮譽500余項,學校先後獲得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四川省教育學會會員單位、成都市黨建標準化建設示範學校、成都市義務教育新優質學校、新都區先進基層黨組織、新都區教學工作先進單位、新都區中考品質先進單位等稱號。

二、招聘崗位、物件及範圍

招聘崗位

初中語文教師1名、初中數學教師1名、初中英語教師1名、初中政治教師1名、初中生物教師1名、初中體育教師1名,共6名。 教師身份為編外聘用教師。

招聘物件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成熟型初中教師。

2.具有本科學歷學位及以上的成熟型初中教師,且取得過區縣級及以上教育教學類榮譽稱號或教學技能比賽一等獎。

3.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成熟型初中教師。

4.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有長期在初中學段從教經歷的教師、有長期擔任初中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組長、班主任等的教師優先考慮。

三、應聘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所有應聘人員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報考崗位對應學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書(語文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水平)等。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截止時間為公告釋出當日)。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時間為公告釋出當日)。

5.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為公告釋出當日)。

6.按照【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透過司法程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36條禁止聘用人員情形的。

8.曾因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定,受到各級各類部門(單位)處理的。

9.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10.2023年8月1日之後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11.新都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 2024年2月26日—3月31日

2.資格審查: 2024年3月1日—3月31日

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方式報名。

報名程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4年(春)新都區毗河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6名人員控制數教師崗位表】(附件)等資訊。

附件1:2024年(春)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公開招聘招聘6名人員控制數教師崗位表

文末檢視附件獲取方式

1.填報資訊: 應聘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寫【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2024年(春)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初中教師報名暨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後送出。應聘者須將【報名暨資格審查表】上傳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檔名為:崗位名稱+姓名。

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釋出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點。

附件2:毗河中學報名暨資格審查表

文末檢視附件獲取方式

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透過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資格審查: 本 次考試由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負責進行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隨報隨審。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任教經歷和就業情況等,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資訊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後,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需要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將於2024年4月2日透過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微信公眾號公告。

六、原件校驗

原件校驗名單

根據應聘者資格審查結果,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原件校驗的人數不低於1:2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資格審查情況對符合招聘條件的初審合格人員隨審隨驗,以學校的通知為準。

原件校驗方式

由應聘者提供應交驗的具體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試資格。

原件校驗時須送出的資料

1.報名時打印的【報名暨資格審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3.本人學歷學位證件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5.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6.各類榮譽稱號和獲獎證明材料影印件(由毗河中學招聘領導小組認定其是否滿足招聘條件)。

7.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約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8.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原件校驗要求

原件校驗時,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現場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驗所需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以等額遞補參加原件校驗。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原件校驗,逾期未參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驗所需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現場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預計2024年4月13日在毗河中學進行。

2.面試方式: 除體育學科外的其余初中學科教師崗位面試分試講和答辯兩部份,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每人面試時間不超過30分鐘。初中體育教師崗位面試分運動技能考查、試講和答辯三部份,滿分為100分,其中運動技能考查40分、試講40分,答辯20分,每人面試時間不超過40分鐘。

3.開考比例: 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實際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4. 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要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5.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於面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透過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微信公眾號公布。面試考核成績總分低於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據招聘職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在該崗位內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且總成績在75分及以上者中按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以上的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聘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檔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在該崗位內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且總成績在75分及以上者中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十、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在微信公眾號上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期滿後因本人原因自願放棄出現的空缺,將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及報到

1.公示期滿後,擬聘人員應在2024年8月1日前向毗河中學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2.擬聘人員報到時應交驗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原件,以及影印件各2份。

3.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按程式解聘。4.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已取得職稱資格的,其職稱崗位的聘任,按毗河中學崗位設定的空崗情況和聘用方案進行聘任。

5.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不解決其配偶的工作等問題。

十二、紀律及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資訊、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並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本方案由毗河中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報區教育局備案。

附件及原文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毗河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 來源:蜀之聘

★ 主管:成都市新都區行政審批局

★ 主辦:新都區行政審批局服務促進科

★ 編輯: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