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法
問
強制報告制度是什麽?
答
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問
誰來報告?
答
居(村)民委員會,學校、教育機構及校車服務者,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兒童福利院等救助機構,社工機構,旅館等,凡是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都是強制報告部門。上述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公職人員都有強制報告的義務。
問
哪些情形需要報告?
答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私密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2.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3.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4.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淩、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
7.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8.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9.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
檢察官溫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性侵無關性別,兒童遭遇性侵更是我們不願聽聞的沈重話題。當您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時,請您多看幾眼,多問幾句,及時報告。
漫 畫 /
鄒馥璟
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檢察院 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檢察院
聯合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