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收藏

賞戴花翎有多大含金量?清初時堪比一個侯爵,清末只值二百兩

2024-05-13收藏

頂戴花翎是清代王公貴族和品官的身份象征,也是人們形容當官者的一個別稱。不過嚴格意義上來講,頂戴和花翎屬於兩種不同層次的身份標誌,有花翎者必有頂戴,而有頂戴者卻未必有花翎。

關於花翎的文章,禦史之前也寫過不少,近日在翻閱清代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時,發現了很多了新的資訊,所以有必要單獨撰文與諸位分享。

清代「翎」的起源和分類

滿洲貴族建國大清後,在服飾方面頒布了相應的制度。改前朝冠制為禮帽,品官大帽頂珠下有翎管,按不同品級其翎管分為白玉、翡翠、琺瑯、花瓷等材質。

翎管有統一的形質,長度約為兩寸,主要功能就是用來安插翎枝,戴用時需用紅絲線將翎枝捆紮在一起插進翎管內以防脫落。

翎並非清代所獨創,明朝時也用翎,不過明代官員所用之翎皆為靛染天鵝翎,且多朝天插在帽上。靛染天鵝翎即藍色,所以也稱為 「藍翎」 ,需要註意的是,有明一代並無使用孔雀翎之制,故無花翎之說。

清代的翎分為「藍翎」「花翎」,藍翎是用鹖鳥的雉羽(本色為藍色)制成。鹖鳥其性勇而好鬥無懼生死,將其羽毛制成藍翎插在武官身上,能夠體現武士的英勇。

所以清初時期,凡是領侍衛府官、前鋒營、護軍營、火器營中低階武官以及鑾儀衛六品以下職官,都統一佩戴藍翎。大致從雍正時期開始,藍翎用來賞賜地位較低但建有功勛之人,且不僅限於武職官員。

花翎是指孔雀羽,因孔雀羽帶有天然的「目暈」形似「眼」,故有 單眼、雙眼、三眼 之稱。翎眼的多少代表著森嚴的等級制度,一般賜給特殊崗位的官員以及品級很高的文武大臣。

花翎的普及和身份地位的象征

起初,花翎的功能僅僅是一種榮譽性的象征,不具有區別等級的特性,一般都是皇帝賞賜給滿蒙官員佩戴。

順治十八年,鑒於臣僚對花翎的重視和追逐,朝廷開始將花翎作為一種品級的標誌。翎眼的多寡也就體現出了等級差別,但是這一時期,花翎的賞賜物件僅限於異姓臣僚,宗室親王、郡王、貝勒等高級王公,不在戴用的範圍之內。

皇帝認為,王貝勒身份已經足夠尊貴,不屑於去佩戴花翎。貝子、固倫額駙作為中低等級的宗室貴族,才有資格佩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佩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以及前鋒營、護軍營等各統領、參領有資格佩戴單眼花翎,而六品以下則一律帶藍翎。

可以看出,在清初很長一段時間內,佩戴花翎主要還局限於宗室王公、滿蒙親貴以及內臣這個範圍內,漢臣以及外廷官員一般沒有佩戴資格。

康熙中期以後,很多宗室王公認為帽冠上少了花翎,對美觀程度影響很大,所以上奏康熙帝請特制五眼花翎,這一建議沒有被康熙帝采納。

此後一直到乾隆中期以前,親王、郡王、貝勒都無佩戴花翎之例。當時的宗室王公對花翎幾乎到了垂涎欲滴的程度,大學士、首席軍機大臣傅恒代諸王貝勒上奏,請求乾隆賜於花翎,理由也很簡單,就是 「欲戴之美觀」

這一次乾隆總算是松口了,準許皇子、皇孫佩戴三眼花翎,此後親王、郡王以及宗室王公也先後獲得了戴用花翎的資格。

不過放開花翎之後問題也隨之而來,此前規定貝子級別就可以戴用三眼花翎,如果諸王也是三眼花翎的話,那麽其尊貴的身份就無法體現。乾隆晚年時,乾隆就想把五眼花翎作為諸王的標配客製。

然而乾隆的這個想法受到了和珅的勸阻,原因也很簡單,當時和珅的弟弟和琳已獲三眼花翎,他本人也獲得了雙眼花翎,如果諸王佩戴五眼花翎,那麽自己和弟弟的身價就無法提現了。

花翎由稀缺轉為濫賞

前面說了,花翎的賞賜物件為滿蒙大臣和內大臣,就連漢軍旗人也沒有資格。康熙親政之初,施瑯曾在京擔任內大臣(實為朝廷防範施瑯才授此虛銜),按客製賞戴花翎。

平定台灣時,施瑯被任命為水師提督,因不再擔任內大臣一職其花翎被奪。後來施瑯因平定台灣之功被封為世襲罔替之靖海侯,但是施瑯卻上奏康熙帝,說自己願意用世襲罔替的侯爵,換一個賞戴花翎的榮譽。

康熙帝也為此破了例,在侯爵的基礎上額外賞賜施瑯戴用花翎。可見,這一時期花翎之貴重,否則施瑯也不會拿個侯爵作為交換。

任何制度只有破了例,就會有很多效仿者。此後賞戴花翎的條件逐步放開,乾隆四十年以後,就有很多綠營將領因軍功卓著被賞戴花翎。不過放開並不意味這濫賞,想要獲得花翎難度極大,必須是有重大貢獻或者是有重大軍功者,才有可能享此榮譽。

漢臣中第一個獲得賞戴花翎榮譽的是大學士、首席軍機大臣於敏中,此後漢大學士蒙恩得賜花翎者漸多,道光朝的曹振鏞、潘世恩;同治朝的周配祖以及光緒朝的張之萬等,皆賜花翎。

地方總督首次獲得花翎的是乾隆朝直隸總督方觀承,至此總督或賜花翎者漸多。而巡撫得賜花翎的第一個案例發生在嘉慶十一年,時江西巡撫張師慶入京陛見,獲賜賞戴花翎。

太平天國以前,巡撫賞戴花翎尚不普遍,朝廷規定只有山東、山西、河南、江西、安徽五省巡撫,因為這五省巡撫俱加提督銜,所以史料中認為張師慶獲賜花翎為 「兼提督之巡撫戴翎,蓋自此始也。」

道光以後,賞賜花翎的範圍不斷擴大,只要是對國家有功的都可以賞戴花翎,這裏的有功就不再註明是「重大功勛」。

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因國庫空虛朝廷首開捐翎之制,第一個花錢買到花翎的是廣東洋商伍崇耀。不過價格也屬實不便宜,足足花了十三萬兩。

鹹豐朝時,任何朝廷名器和榮譽都可以花錢買,當時花翎的定價為一萬兩,藍翎五千兩。不久,價格再次放低,花翎降至七千兩,藍翎四千兩。

既然花翎都可以買賣,朝廷索性也放開了,規定凡是五品以上官員,只要略微花點錢就可以戴用單眼花翎。

進入光緒朝,花翎已不被人看重,只要花二百兩就能買到。不過對於雙眼、三眼花翎朝廷控制的還是比較嚴格的,尤其是三眼花翎自始至終含金量都極高,有清一代僅有七人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