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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之最丨熙寧監:衡州最早的國家貨幣鑄造機構

2024-07-12收藏

北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衡州史上最早開始籌備並設立國家貨幣鑄造機構衡州熙寧監,成為當時北宋十大錢監之一。熙寧監鑄造「熙寧通寶」「熙寧元寶」「熙寧重寶」「崇寧通寶」等四種銅錢,其流通範圍在荊湖南路,即今湖南全境和湖北、廣西部份地區。

▲衡州熙寧監鑄造的夾錫錢。(資料圖)

北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史稱「王安石變法」。新法中的青苗法、免役法與錢幣的流通使用密切相關。青苗法即由國家貸錢給農民種地,歲貸兩次,歲還兩次,貸錢還錢。免役法包括免役錢、助役錢、免役寬剩錢。即按規定應服勞役的可出錢免役,稱免役錢;原不服勞役的依等次出錢,稱助役錢。在征收免役錢和助役錢之外,再按這兩役錢定額的20%加征錢幣,稱免役寬剩錢,也稱寬剩錢。

「王安石變法」有效促進了經濟發展,因此「給牛貸種」要錢,「使歲一輸」要錢,章槨在【開梅山歌】中載:「給牛貸種使開墾,植桑種稻輸緡錢」「緡錢」的需求量大增,推動了貨幣經濟的迅速發展。此外,變法中實行的農田水利法,彼時荊湖南北路開辟了許多芋田、山田來發展農業生產。同時,又實行了市易法,在荊湖南北路設立轉運使,「徙貴就賤,用近易遠」,從而活躍了流通領域。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長,加之國家出兵西夏,軍費開支浩大,諸多因素促使社會對貨幣的需求急劇增長,貨幣鑄造業空前發展,衡州熙寧監在這種形勢下應運而生。

衡州熙寧監開爐鑄錢,工匠們就按照當時宋朝規定的鑄錢形制,背鑄州名,以別鑄地,面鑄「熙寧元寶」,分隸、篆小平對錢,背穿上鑄「衡」字,字型與面文相同。另有一種光背的「熙寧元寶」小平錢,隸、篆成對。衡州熙寧監鑄錢不久,朝廷推行折二錢「熙寧重寶」,錢文書體分隸、篆兩體,熙寧監遵詔鑄幣。衡州熙寧監自崇寧初年(1102年)鑄「聖宋元寶」小平錢之後,又接連鑄「聖宋通寶」,當五大錢及崇寧年號當十大錢。衡州熙寧監因本路產銅,所以在鑄造夾錫錢的同時,兼鑄大觀通寶小平錢,即所謂「漉銅錢」。

政和二年(1112年),衡州熙寧監和其他銅錢監一樣,都按頒發的錢式鑄政和夾錫錢,夾錫錢不論何地所鑄,通行於天下。宣和年間(1119年—1125年),衡州熙寧監鑄「宣和通寶」銅錢和夾錫鐵錢。靖康元年(1126年),熙寧監鑄寬緣「靖康元寶」真、篆二體對錢。熙寧監的生產規模、鑄錢數量主要是按照朝廷的規定,各年均有變化。熙寧監最初的歲鑄額為15萬貫。此後,每年要鑄20萬貫銅錢。據不完全統計,衡州熙寧監從設立到自然停止生產,前後經歷50多年,所鑄錢幣數量粗略估計在千萬貫以上。(胡建軍整理 編輯 黃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