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家灘出土了數量頗多的玉璜器,其形體或半璧形,或弧形,均刻飾有紋樣,然形式多樣,計有二十余種,不僅基本囊括了新石器時期玉璜諸造型,且多件為其獨創,如玉蘑菇端飾璜、花瓣飾玉璜等,既展現出其玉器制作工藝的高超水平,又彰顯出新異性。
淩家灘玉器異紋刻符的大量出現,一方面是因其已擁有專門治玉、管玉的行業和分工,「墓地西北片是以制造玉器為主要職業的勞動者,亦說明了淩家灘文化玉器手工業的專業化」,以及同時期發達的天文歷算和自然認知的知識水平,另一方面則是部落融合,聯姻合信之產物,淩家灘是同時期的文化高地,這是學界公認的,關鍵因素之一則是淩家灘文化是開放交流的,其既博采吸納周邊文化之精華,又對後期諸多古文化起到先導作用。淩家灘遺址出土了大量的玉芯和邊角料,將其「與所有出土的玉器上的孔眼相對照,均不相符,說明這些玉芯的玉器很有可能已交流出去」。
在淩家灘遺址出土的玉璜中,以龍鳳首璜等格外引人註目,在其造型和紋飾套用上不僅開中原肖生玉器合雕之先河,呈現出鮮明的超前性,異紋性質顯著,龍鳳璜屬異類動物合雕,該類器物未發現前,「在中原地區,異類動物合雕遲至商代晚期才出現,如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的玉獸頭怪鳥。」 淩家灘龍鳳首璜於87M9號墓出土(圖1),系兩件並不等長的弧形玉器合綴而成,其出土時即呈合體,龍首端長於鳳首端,首端各鑿有孔眼,龍首為橢圓形孔眼,而鳳首為圓形孔眼,動物形象不同,孔眼形狀不同,說明代表意義不同,然而,另一端側面均處理有孔、凹槽之榫卯結構,因此屬於合璜,為何如此設計?為何代表意義不同卻可綴接使用?
鳳鳥和豬龍兩種圖騰形象共處一器,可推測其為聯姻合符而非部落軍事結盟信物,原因有四:一是「上古不同血緣族群之間普遍實行族外對偶婚制」,圖騰作為一種辨識,與氏族外婚制度有密切關聯,即同圖騰不婚姻,同姓不婚,且經考古論證表明,淩家灘部落交流甚頻,故有學者認為淩家灘文化是中華龍鳳文化之肇源和 濫觴;二是因其為異類動物合雕,而同出於淩家灘遺址的雙虎首璜屬同類動物合雕,且虎璜更具軍事結盟之內涵,似為後世的「虎符」;三是其厚度均小於所出土的虎首類璜,首先表明二者功能和性質必不相同,再者推測因軍事結盟意義大於聯姻,故虎璜更為厚實;四是龍鳳首璜出土即已合體,符合聯姻合婚的儀式規範,即男女雙方持有代表其部族圖騰的信物,隨著合婚加以合聚,並永不分開,死後即隨葬,故此出土為整器,而虎類璜除雙虎首璜為連體玉璜外,其它均為有合符記號的分體虎璜(圖2),然而出土時僅為一半,但這一現象也符合兵符的保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