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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博信股份「蹭」華為概念被監管警示

2024-03-21股票

中新經緯3月21日電 博信股份及董秘胡建凱21日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上交所網站截圖

上交所指出,經查明,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期在上證e互動回復投資者提問稱,「公司智慧硬體及其衍生產品領域業務主要為自有產品的銷售與其他品牌智慧終端和硬體產品的代理銷售。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代理銷售華為手機、平板等產品」。相關回復釋出後,2024年3月21日公司股價漲停。

經監管督促,公司於2024年3月21日午間送出澄清說明公告稱,「 公司未與華為展開任何形式的合作, 僅代理銷售部份華為產品,代理銷售收入僅占總營業收入的約0.6%,占比極低。」

同時,公告提示公司涉及智慧硬體及其衍生產品業務所銷售的自有產品均為代工生產、不具備生產能力,以及主要業務、生產經營情況及經營環境與前期披露的資訊相比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2023年業績預計虧損等風險。

上交所認為,在華為等相關概念處於當前市場高度關註的熱點時期,公司在上證e互動釋出經營資訊涉及華為,但相關資訊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2.1.6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第7.5.3條、第7.5.4條等有關規定。

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胡建凱作為資訊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4.4.2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胡建凱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顯示,博信股份主要從事裝備綜合服務業務、智慧硬體及其衍生產品以及商品貿易業務。公司主要產品和服務為風電安裝裝置、城市基建裝置、自有智慧硬體及其衍生產品、其他品牌智慧終端和硬體產品的代理、建築工程物資貿易業務。

業績方面,博信股份預計2023年度實作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7300萬元到-45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

二級市場上,博信股份21日漲停收盤,報10.29元,漲幅10.05%,公司最新市值23.6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