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從嚴監管力度不減。9月6日晚,包括嘉麟傑、華銘智慧、ST旭藍、ST旭電、諾德股份在內的5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公司或相關方被證監會立案。
值得註意的是,ST旭電、ST旭藍、嘉麟傑三家公司披露的立案事項均與東旭集團有關。
ST旭電:公司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被立案
首先是ST旭電,其公告表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
公司已於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第二次立案調查。
公司表示,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此外,公司於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因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間,透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同時均低於1元,觸及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圳證券交易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資料顯示,ST旭電一直深耕光電顯示產業,截至目前,公司擁有G5、G6、G8.5建成產玻璃基板生產線共計20余條,基本實作了玻璃基板不同世代全覆蓋;同時,公司蓋板玻璃市場占有率位列行業前茅。
ST旭藍:同樣涉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
9月6日晚間,ST旭藍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公司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
值得註意的是,ST旭藍已於今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其第二次遭立案調查。
公司表示,目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在公告中,ST旭藍還特別提示,公司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占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
截至目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金額77.96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根據規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六個月內清收77.96億元被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資者充分關註公司的退市風險。
資料顯示,ST旭藍主要聚焦綠色產業,是一家環保新能源綜合服務商。
嘉麟傑: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東旭集團被立案
嘉麟傑也釋出公告,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國駿投資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人東旭集團於2024年9月6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東旭集團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東旭集團立案。
嘉麟傑表示,公司將持續關註該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諾德股份:涉嫌信披違法違規
9月6日晚,諾德股份披露,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陳立誌、副董事長許松青、董事會秘書王寒朵於9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立案。
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諾德股份經過自查後表示,2024年4月10日,諾德股份披露了諾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收購雲財富期貨有限公司90.2%股權的公告,4月30日,諾德股份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吉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隨後,5月31日,諾德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又遭上交所監管警示。上交所認定諾德股份在收購雲財富期貨有限公司90.2%股權交易時,標的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5574.22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5.82%,諾德股份未及時披露簽署上述框架協定相關事項,故予以監管警示。
諾德股份稱,已對上述監管警示提出的問題積極做出了回復並出具了整改報告,同時也暫緩了相關收購事項。
此外,諾德股份還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經公司自查,目前沒有其他根據法律法規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全面配合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華銘智慧:遭證監會立案
9月6日晚間,華銘智慧披露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華銘智慧表示,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