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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嚴懲「帶病闖關」,面對24個跌停的造假股票,該如何處罰呢?

2024-01-24股票

在A股兩度失守2800點之後,證監會終於坐不住了。連開兩場釋出會,闡述了監管的思路和對未來的改變點。不過從很多股民看來,這些都是在之前已經反復強調過的。那麽對於2億多股民來說,有評論這樣說「不看廣告看療效」!

確實,如果最終起到了正面的作用,如果遏制了股市亂象,那就說明管控是非常到位的。如果仍然是一團亂麻,如果仍然是違法成本過低,如果仍然是持續侵犯著投資者的利益,那麽說的再全面也沒有啥用啊。

監管部門再次重申「申報即擔責」,而且特別提出要嚴懲「帶病闖關」、以及「一查就撤」。另一方面,實行註冊制必須嚴刑峻法,重典治亂,刑法也對此作出了充分的法律修訂。確實從最近一段時間來看,好像執法的案件越來越多,但是執法的效果如何呢?對投資者的保護如何呢?

處罰真的做到嚴刑峻法了嗎?又有網友評論,「罰款50萬,這能叫做嚴厲處罰嗎?」確實,想想那些違規違法的上市公司,相關利益人在違規違法事件中獲取了那麽巨額的利益做了那麽多惡劣的壞事,最終如果僅僅只罰款50萬,這不是讓他們躲在被窩裏都要笑暈了?

反反復復講,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作為先決條件。那麽就是發現上市公司以及相關中介機構,如果違規違法的話,先將損害投資者的全部資產和財產管控起來,形成資產隔離,即使最終造就上市公司破產,也要這麽幹。投資者要得到充分的保護,那麽投資者還會在乎上市公司是否後續破產嗎?

對於那些多年財務造假、惡意隱瞞關聯資訊、花式減持的違規違法行為,如果也像某些國家一樣,給予的是懲罰性罰款。一罰幾十個億,你看他們還敢這麽做嗎?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處罰措施是交易所進行強烈譴責,罰款幾十萬到幾百萬。這對那些違規違法者不就是隔靴搔癢嗎?

看一個實際案例,博天環境(603603),已經被證實連續5年財務造假,監管部門其實可以前置性介入監管,例如對於控股股東以及相關可能涉事的機構和個人,進行保全式的前置資產管控措施,保證未來股民在將來可以得到賠償。如果有著強有力的監管,完全可以讓股市更加穩定。

這只股票的價格,造假事發之後,直接從去年12月份的50多元,累計24個跌停板,一路股價跌破1元之內,市值跌去了98%。但是在此期間監管沒有有效介入,最終被埋在廢墟底下的股民無力掙紮,而現在最新的訊息也就是,證監會認定連續五年財務造假,虛增利潤數億元,擬對其進行罰款500萬元並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面對如此惡劣的股票走勢和造假行為,到底應該怎麽辦?其實監管部門完全可以做到:
一、對於其上市過程進行充分的回溯調查。對於涉及其中的中介部門,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律師機構進行調查。
二、對於在此期間涉及到套現出逃的股東,其投資行為和套現行為進行徹底的調查。
三、有可能涉及到未來對股民的集體賠償,那麽可以前置性的對於實際控制人及相關機構的資金帳號進行管控。
如果金融部門能出這樣的舉措,其實我們的股市也能穩定住了,股民即使不幸買到這樣的公司也能安心了。因為後續將是充足的法律保護以及資金的原封不動的賠償。支持監管部門嚴刑峻法,也支持他們真正將刑法修正案用上去,更支持他們可以前置性的主動涉入進行調查,歪風邪氣,一定要遏制住,在這個關鍵時候,真的是到了中國股市生死攸關的時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