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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航高被深交所終止上市,或還因信披事項面臨股民維權

2024-08-16股票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編|深海

2024年8月7日,ST航高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4〕641號),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ST航高股票在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間,透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9.2.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9.2.7條的規定以及深交所上市稽核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交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同時,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9.1.15條、第9.6.10條第二款的規定,你公司股票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將於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十五個交易日內摘牌。請你公司按照規定,做好終止上市以及後續有關工作。

公司如對深交所作出的終止上市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請覆核。覆核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ST航高稱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關於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在股票摘牌前,將與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券商」)簽訂協定,聘請該機構在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後為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並授權其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的股份結束登記、股份重新確認及登記結算等事宜,目前確定主辦券商的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公司將就上述事項披露相關公告。

關於終止上市後公司股票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托管的手續及具體安排,公司將另行公告。

值得關註的是,ST航高還面臨受損投資者索賠。

ST航高及公司董事黃文佳,於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720230115號、證監立案字03720230116號),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黃文佳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予以立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盤時持有ST航高股票的投資者,可透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航高參與招投標計畫152次;智慧財產權方面有商標資訊142條,專利資訊141條。